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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控告申诉检察

第六节 控告申诉检察



               第六节 控告申诉检察
  1986年,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细则,实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全年共受理来信48件,来访40人次,其中为经济检察部门提供案件线索16件、刑事案件20件、申诉13件、其它39件,转有关部门的83件,控申自办5件,起诉法院的2件 2人,均做了有罪判决。复查 3件申诉案。1987年,全年共受理来信29件、来访33件,其中为经济检察提供案件线索18件,为法纪检察提供案件线索2件。1988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35件,其中为经济检察科提供案件线索5件、为法纪检察科提供案件线索3件。1989年,共受理来信来访94件,其中为经济检察提供案件线索53件,为法纪检察提供案件线索 4件。1990~1992年,进一步健全完善控告申诉规章制度,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和受理举报,使控告申诉工作成为检察机关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发挥了双重监督制约作用。3年内,共受理来信96件,来访 77人次。1993年面向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检察机关受案范围、办案重点和公民举报方法,利用宝清电视台进行专题报道,在电视新闻中进行播放。全年共受理来信77件,来访 17件,其中申诉案件2件。1994年,受理来信来访案件56件,其中转经济检察室16件、转法纪检察室3件、转农业检察室6件、转夹信子检察室3件、转税务检察室5件、转青原检察室4件、控申自办6件、转其他部门13件。1995年,共受理来信来访案件 111件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1996~2000年,狠抓举报线索的消化处理,坚持快登记、快筛选、快分流、快初查。共受理群众来信 260件、来访104件。 2000年,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则,办理了首例赔偿案件。2001年,受理来信来访66件(集体来访7件),其中为反贪部门提供案件线索 27件、为渎职侵权侦查部门提供案件线索 4件。2002年,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共受理举报 81件,其中检察长接待办理 71件。2003~2004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50件,其中集体访8件。办理赔偿案件 2件。利用龙剑网和宝清县信息港网站接受法律咨询85人次,集中开展了 4次法律宣传活动。2005年,把检察长接待日和控申接待首办责任制相结合,共接待群众来访35人次,提供线索18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全年没有发生越级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