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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十七篇 行政管理

第一章 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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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2005年,宝清县人事工作,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转变人事行政管理方式,强化宏观管理,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建立和完善各种配套制度,发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信息服务职能作用。以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引进、开发、使用急需人才为重点,大力推进人才战略。制定人才开发有关政策,促进人才交流。建立和充实各类人才信息库,存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8 323人。干部录用由任用制改为考任、聘用和选任制,对干部实施绩效考评,岗位培训制,全县干部队伍不断扩大,由4 500人增加到7 227人。在企事业单位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制度,全县企事业专业技术人员 3 973人。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工资制度改革,及时进行工资调整,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人均年工资提高11.17%。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军转干部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的各项政策,安置军转干部14人,分配大中专毕业生 1 392人。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由单纯的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发展,全县各级部门建立退管服务站26个,退管服务小组43个。
  1986年,宝清县人事监察局编制14人。宝清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设在县人事监察局。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奖励工作考评委员会办公室与县人事局合署办公。1987年10月,宝清县人事监察局改为宝清县人事局。1990年 4月,自然科学职称评定工作由县科委移交给县人事局,成立宝清县职称管理办公室。1991年,成立宝清县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站。1994年 4月,成立宝清县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公司,为自收自支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人事局。1996年,全县党政机构改革中,职称管理办公室变为人事局内设股级单位。2000年 9月,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公司划归县劳动局。2001年,县奖励工作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划归县委组织部。11月,成立直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办公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与编办合署办公。2002年12月,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站列为副科级单位。2005年 3月,成立人事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年末,县人事局编制26名,内设办公室、职称评定办公室、人才办公室、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档案室、工资管理办公室、福利管理办公室;下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站。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制5名,与县人事局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