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职业培训

第三节 职业培训



                 第三节 职业培训
  一、岗前培训
  1986~1996年,宝清县坚持先培训后就业的方针,变招工为招生,进行就业前培训。县劳动部门通过社会调查,了解企业用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省劳动厅批准,然后根据省厅每年下达的招生数量和专业,进行定向招生培训,毕业后安排到各企业就业。通过宝清技工学校共招收培训12个专业,2 360名毕业生就业。1998年,根据黑人联字〔1997〕9号文件精神,宝清县实行企业招工的,由就业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全年举办岗前培训班举办12期,共计培训480人。宝清技工校招收2个专业82人,毕业的4个专业300名毕业生全部就业。
  1999~2005年,全县共举办各类岗前培训班112期,21个专业,培训岗前人员6 723名;宝清技工学校共招收6个专业进行培训,595名毕业生就业。 


  
           199年宝清技工校培训班学员面点操作实习
  
           1998~2005年宝清县就业人员岗前培训统计表
  表17—4                         单位:天/期、期、人



  
  续表17—4—1                             单位:人



  二、在职培训
  1986~1994年,在职培训工作由县劳动部门主抓,与企业共同实施。县劳动部门每年都向各企业下达职工培训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全县较大的系统都建立了职工培训学校。全县共有 9个职工培训学校,规模较大的有商业职工学校、粮食职工学校、县社职工学校、林业职工学校。各学校对系统内职工分别进行分期轮训。
  1996年,随着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各系统职工培训学校相继撤销。在职培训以宝清县技工校为基地,举办各类长期、短期培训班及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等。
  2000年,县劳动部门根据 《矿山安全法》对全县各煤矿特殊工种人员进行2期矿山安全培训,每期7天,共培训135人。
  2001~2005年,共举办44期培训班,36个专业,培训在职人员4 728人次。
           2000~2005年宝清县企业在职人员培训统计表
  表17—5                         单位:天/期、期、人



  续表17—5—1                       单位:天/期、期、人



  三、职业技能鉴定
  1986年,按照佳木斯市劳动局的要求,在全县企业单位开展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发证工作。县劳动部门负责对初级工的培训、技能鉴定和发证。全年初级工培训 830人,通过考核、评定初级工发证 830人。1992年,对中级工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双鸭山市同县劳动部门联合办班培训,其职业技能鉴定由市劳动部门负责。全县评定技术工人5 488人,其中中级2 506人、初级2 982人。
  1993年,由县人事部门负责,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及考核工作,实行技术等级制。全县评定技术工人1 661人,其中技师20人、高级工121人、中级工630人、初级工890人。
  2002年,根据双鸭山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02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县人事部门将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及考核工作移交给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县技术工人岗位等级培训、考核发证670人,其中技师50人、高级工 40人、中级工50人、初级工530人。
  2005年,全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通过资格审查、培训、考试,共评定技术工人 564人,其中技师55人、高级工61人、中级工42人、初级工406人。
             1986~2005年宝清县职业技能鉴定情况表
  表17—6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