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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三章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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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清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发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办公室的综合、 协调、统筹、指导职能作用,以生产安全、 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为重点,开展季节性和常规性安全工作,改善全县安全生产环境,有效地防止或减少安全事故,降低经济损失,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努力。2003~2005年,宝清县连续3年被双鸭山市政府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县”。
  1986年,宝清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县劳动局劳动安全生产监察室负责,编制 2人。1988年,成立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单位,编制 3人,挂靠县政府办公室。1990年3月,建立宝清县矿山安全监察站,副科级单位,编制 5人,隶属劳动局。1996年 11月,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与劳动局合署办公,一个单位,两块牌子,1999年,正式列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02年 8月,根据黑编〔2002〕59号文件规定,县安全办和矿山安全监察站合并,成立宝清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县安监局),加挂宝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编制 8人;内设综合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一室、安全监督管理二室。2005年,机构编制和职能未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