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整章建制
第二节 整章建制
第二节 整章建制
1986~1993年,县委、县政府针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面积大、战线长、困难多,安全事故隐患区、多发区、建筑楼区增加,公共场所增多等新情况、新问题,把整章建制作为夯实安全管理基础的突破口,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逐步健全涉及安全综合管理、安全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培训教育及事故应急救援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形成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安全制度相配套,“责、权、利”相统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制度体系。
2001~2002年,县政府先后印发了《宝清县人民政府安全工作制度》、《宝清县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宝清县人民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关于加强全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多项规定。 全县召开煤矿安全及整改方面专题工作会议7次,其中,县委常委听取煤矿安全工作情况汇报2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布置煤矿安全工作4次、全县煤矿安全工作会议5次。下发各类煤矿安全生产及整改方面文件8件次。
2003年初,县政府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层层分解到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企业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县政府印发了《宝清县包保煤矿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县五大班子领导分片包保煤矿安全工作,每人包保2~3处矿井;煤炭主管部门领导、工作人员、驻矿员具体分片包井,制定包保责任制,管理到位,处罚到位,停产到位。
2005年,全县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将安全生产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并签定责任状,全县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