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信访办理

第一节 信访办理



                 第一节 信访办理
  一、群众来信来电
  1986年,宝清县落实政策办公室撤销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由县信访办承担。群众通过来信要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占有很大比例。来信主要有要求平反冤假错案、恢复公职、补发工资、恢复城镇户粮关系、安排子女就业等问题,至1987年,共受理来信360件,其中320件应解决的问题得到解决。
  1997年,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关键时期,群众来信主要反映国有企业停产职工下岗待业、拖欠离退休人员工资、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中农村经济管理混乱、农民负担加重、村干部违法乱纪等问题。当年群众来信289件,其中276件得到处理解决,办结率95.5%。
  1999年9月,按照黑信字〔1999〕23号文件 《黑龙江省处理人民来信规则》要求,全县信访工作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受理的群众来信交相关部门办理,县信访办负责催办。对特殊信件如联名信、反映紧急情况的来信和涉外信件,县信访办及时向领导汇报和向有关部门转交等形式,及时办理。对需要复信的来信,由专人负责回信,向来信人告知来信的去向与办理时间等。群众来信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当年受理来信736件,办结率95.4%。
  2000年8月,宝清县县长信访电话办公室成立后,按照 《信访条例》的要求,建立了《县领导接听信访电话制度》、《岗位责任制》、《受理登记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把信访电话工作纳入规范化和系统化管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县长信访电话,公布信访电话号码、接听时间和受理范围;对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投诉请求、政策咨询给予方便快捷解决。当年,接到诉求工资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动迁等信访电话62件,其中,省访6件、市访7件、县访49件,结案处理59件,办结率95.2%。全年共受理信访655件,结案627件,办结率95.7%。
  2003年,县信访办多次通过电视新闻、滚动字幕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县长信访电话、扩大县长信访电话知名度。通过县长信访电话倾听百姓呼声,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县长多次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信访电话反映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政策咨询等认真对待,逐一研究,给予答复;对受理的各类问题,做出承诺,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全年收到关于城镇建设、环境污染、土地纠纷、拖欠工资等问题的信访电话215件,其中省长电话办公室接转28件,市长电话办公室接转13件、自行受理174件,结案204件,办结率95%。
  2005年,县信访办增设接待窗口,增加接待人员,实行办理信访案件三级终结、信访听证、双向承诺等项制度,信访事项的受理、交办、转送、承办等环节严格按《信访条例》规定办理。全县受理来信707件,处理 643件,信访案件结案率达91%。同年,按照省、市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办公室的要求,制定了《宝清县县长信访电话县领导值班日程表》,县领导轮流值班接听信访电话,对案件情况复杂、难度和影响较大的信访电话案件,由县领导现场办公当场解决,使大量的信访问题处理一步到位, 防止了由电话访变为来访的情况发生。当年接到来电案件135件,其中省办接转电话案件16件,结案率96%;市办接转电话案件8件,结案率100%;自行受理电话案件111件,结案率94%。全年群众来信来电1 353件,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城建环保类541件,占来电总量的40%;涉法涉诉类135件,占10%;农村土地类 203件,占15%;其它各类纠纷、咨询、建议474件,占35%。宝清县人民政府电子信箱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受理人民群众通过电子信箱向各级行政首长反映问题的初核、协调、办理。全年共办理省长电子信箱转交关于诉求农村土地问题,机构改革遗留问题,工资待遇问题等事项14件,100%结案。
  二、群众来访
  1986年,县委根据县领导的变动及时调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领导小组坚持一年两次例会,集体研究信访工作。县领导分工中规定,各位县领导在做好分管战线工作的同时,必须做好分管战线的信访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坚持亲自接待群众来访,全年接待群众来访304人次,批阅群众来访156件。
  1991年,县委为了听取离休老干部的意见,设置了“老干部接待日”,常委轮流值班接待老干部,并及时讨论老干部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减少了来信来访量。
  1998年,全县信访量呈上升趋势。来访内容主要是: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国家对农业政策的调整,城镇国有企业改制职工下岗、再就业、并轨、解除劳动关系等方面引发的矛盾和问题,增加了来访量和解决难度。全年接待来访,4 032人次,683件得到处理,办结率93.6%。
  2000年8月,为把越级访和集体访减少到最低限度,在全县开展“三无”(无进京访、无集体到省上访、无信访积案)活动,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对 “三无”单位进行评审、验收并给予奖励。当年接待群众来访173件,办结率94.1%。
  2005年,根据全国及省、市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话会议精神,建立了宝清县处理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农村土地和村级债务、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革、涉法涉诉、企业军转干部、乡镇机关债务等6个信访问题领导小组,重点解决142件突出问题和集体访案件。全县出现20个“三无”单位。全年来访767件,其中集体访145件,个体访622件,办结率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