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共建活动 第四节 共建活动
一、军民共建
1986年,宝清县人武部与地方开展了军民共建活动。县人武部与宝清县人民商场达成军民共建协议,坚持年初、半年和年终召开县人武部和人民商场两个班子联席会议,制定军民共建规划,对照上级部署找差距,总结经验明确努力方向。年末,召开共建单位年终总结会暨军民共建联欢会。元旦、春节和“五一”劳动节、“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前后,县人武部都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为人民商场打扫室内外卫生,帮助包装糕点、糖果,到柜台帮助销售。经常组织两个单位的干部职工,一起开展爱党、爱国、爱人民、爱行业、爱岗位“五爱”教育,其军民共建的经验,受到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表彰。1988年春季,县人武部与宝清县浸油厂达成军民共建协议后,每年县人武部都抽调干部,帮助浸油厂对警卫人员进行队列、刺杀、战术、射击训练,提高警卫人员的保卫技能;浸油厂捐助资金支援县人武部完善民兵装备仓库建设。1990年夏季,县人武部与宝清县职业高中达成军民共建协议,在秋季职高新生入学之际,县人武部组织人武部干部到学校,帮助职高对新生开展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职高组织优秀教师,帮助县人武部干部职工补习文化课。征兵时,职高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凡是品学兼优,体检、政审合格者,优先应征入伍。1992年秋季,县人武部与宝清县一中达成军民共建协议,把职高军民共建的做法,在一中推广,既扩大了军民共建范围,又保证了新兵源政治和文化素质。1996年夏季,县人武部与宝清县邮政局达成军民共建协议后,县人武部组织军官,为共建单位训练邮政储蓄押钞员;县邮政局为县人武部装备仓库的电话线路进行无偿维护,捐助微机一台,支援县人武部机关办公自动化、网络化建设。同年秋季,县人武部与宝清县电业局达成军民共建协议后,县人武部帮助电业局对一线职工开展以队列、射击为主要内容的军事训练。电业局坚持为县人武部装备仓库的用电线路免费维护,免费检测避雷针。2002年 9月,县人武部先后同宝清县第一高级中学和第二高级中学达成军民共建协议,在两个高中新学期开始,选派军官为两个高中一年级新生实施军政训练,开展国防教育,进行内务卫生、队列和射击训练。高级中学也多次选派优秀教师到县人武部帮助官兵学习微机构造原理、操作使用、维修技术。2005年,宝清县人武部组织官兵与宝清镇解放村的党团员、干部,共同修建解放村至县民兵装备仓库的道路,军民双方共同称谓这段 2.5公里的乡村道路为军民共建路。后宝清县人民政府投资16万元,对这段乡村道路进行整修,并定名“双拥路”。
二、警民互建
1986年,全县公安干警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建设和立功创模活动,促进了干警文明执勤、文明办案、文明管理。领导干部做到 “四带头”(带头做思想政治工作,带头严以律已、廉洁奉公, 带头执行政策,带头兢兢业业地工作)。1988年,开展 “十学”(学习东宁县公安局、哈市东莱派出所等 10个先进典型)活动。宝清县公安局刑侦科、看守所、收审所和镇东、青原、七星泡、夹信子、凉水等派出所被佳木斯市公安局评为先进集体, 7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1994~1998年,在开展警与企、警与校互相帮助共建文明单位活动中,县直企事业单位与民警确立共建共育点63个,开展演讲、座谈、文体等联谊活动 260次。县巡警大队与宝清一中建立共建点后,给学生作法制教育报告32次,职业高中为武警中队战士开设职业技术课,中队战士给学生上国防教育课、军训课等。1999年,一些企事业单位、学校分别与公安局科室、交警队、消防队等结成对,互帮互学,共同进步。 6月份在公安局召开了警民共建座谈交流会。2000年,公安系统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学先进、创一流活动,抽调50名干警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千人下乡扶贫工作,帮扶10个村屯59户困难群众,捐现金2 200元、衣物238件、化肥16吨、种子1 200公斤,落实扶贫项目1个。2002年,开展公安干警为人民群众送温暖,创人民满意活动,将当年被帮扶的30户任务落实给副科级以上干部,实行“一帮一”,捐赠现金和食品衣物折款1.4万元。在“慈善一日捐”活动中,捐款5 000元。春季为受灾较重的梨中村筹集化肥种子款1 000元,免收受灾农民车辆检验费。冬季为遭受雪灾的农户捐赠款物价值 13 150元。2003年 5月,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向全县人民发表“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电视讲话,在全局窗口单位实施承诺服务、代办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便民措施,交警为企业用车减免各种费用近10万元,经侦大队为县啤酒厂解决生产资金贷款 100多万元。2005年,县第一中学、第四小学组织学生为公安局机关及基层派出所打扫卫生。公安部门结合远学任长霞、近学程启彬,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将争先创优活动推向新阶段。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树立了人民警察形象,密切警民关系,宝清县公安局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
三、城乡联建
2001年,为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县委印发了《宝清县县域联建工作实施方案》。在城乡联建活动中,参与结对共建的有20家省、市级文明单位与20个村屯结成共建对子,共为联建村投资8万元,协调筹款16万元,争取资金 32万元,帮助联建村安装自来水、电话、有线电视、路灯等公益事业,并修建部分村路。2002~2003年,在全县开展了“爱民助耕、爱民帮困、爱民助学”活动,50个文明单位为贫困户投放支农物资171.93万元,联系贷款50万元;20多个涉农部门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发放各类信息资料11万份,举办科技培训班62期,电视讲座11次,捐赠科技图书3 000余册,义诊500多人次,捐赠药品价值 1.1万元,受教育人数达10万人次。2004年,参与强弱联建活动的60个文明单位共为社区解决活动资金 7万元,办公用品182件,捐赠图书 13 000余册。2005年,在城乡村企共建中,针对宝清连年受灾的实际,把以城带乡、城乡联手抗灾自救、恢复生产作为共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县直机关和企业帮扶乡、村,扶持受灾农民资金近百万元,义务献工、投放财物计34万元。城乡联建增强了城乡的联系,促进了社会和谐。
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宝清地税局办税大厅
1986~2005年宝清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统计表
表18—1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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