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经费 学校建设 第六节 经费 学校建设
一、教育经费
(一)财政拨款
“七五”至“十五”期间,宝清县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全县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逐步提高,从1986年的458万元增至2005年的6 486万元,每五年翻一番。省里也对宝清县加大了教育投入力度,从1986年的7万元增至2005年的432万元,实现了财政拨款、学生平均费用和教师工资“三个增长”。
1986~2005年主要年份宝清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付情况表
表19—12 单位:万元
1986~2005年宝清县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情况表
表19—13 单位:%
(二)集 资
1986~1999年,社会各界关心、理解和积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城镇企事业单位的捐资助学由从前的行政部门指令性捐助转变为有组织或其它形式的自愿性捐助。2000年,第二高中的建设倾注了全县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心血。当年,全县社会各界以资金的形式捐助达22万元。2002年,择校生与高中自费生是全县教育集资的重要途径。全县集资金额109.8万元;2003年,全县集资金额174万元;2004年,全县集资金额217.3万元。2005年,全县集资金额 230万元。集资款大部分纳入学校基金,一部分上缴财政,优化了教育资源,扩大了教育储备基金。
(三)学杂费
1、初中小学杂费
1986年,全县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费,只缴杂费,推行一费制。1987~2003年,杂费、借读费作为专项资金,由各校财务部门在财务上单独核算,统一管理。杂费收入全部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不用于教师工资、福利、基建等开支。2004~2005年,全县施行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免收杂费和免收教科书费、补助住宿费的“两免一补”政策。
1986~2005年宝清县中小学杂费收缴统计表
表19—14 单位:万元
2、高中学费
1986年,宝清县各高中严格按照省政府制定的标准收缴学费,不跨学期预收。1991年,高中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在限制录取分数、招生人数、收费标准的情况下招收高中自费生。高级中学自费生每人收费为 800元。1994~1998年,为了鼓励自费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一旦考上本科院校, 即全部返还自费金额。借读费的征收与学费大致相当, 纳入自费生管理范围。2005年,宝清县对高中生(含择校生)仍按省政府制定的统一标准收缴学费。
3、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
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上收到县财政,设教师工资专户,学校收取的杂费全部用于学校正常的办公经费,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所需的公用经费的不足部分,县财政给予补贴。2004年 7月,黑龙江省公用经费标准足额拨发。县城中学为470元/生,县城小学为390元/生;农村中学为354元/生,农村小学为305元/生。
(四)经费管理
1986年,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全县教育财经管理建立健全了目标、项目、定额管理制度,健全了评估论证制度,完善了综合财务计划。对各种资金进行统筹规划,加强了宏观管理与控制;城乡教育费附加主要实施于义务教育。1993年,以国家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事业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各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逐步形成。改变了按学生数拨款的方法,实行基金制是一项重要改革;在预算内经费下达之后,学校可以依法自筹资金。这些措施使教育投资由消费性投资逐步转化为基础性投资。2001年,实行了十五年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废止,教育经费亦由“分级筹集,分级管理”的体制转化为“政府投入,统一管理”的新体制。2004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县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坚持做到不低于乡统筹费中农村教育费附加,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安全”的基本目标。2005年,宝清县印发了《加强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将教育经费足额下达到中心校,中心校足额分解到各学校,各学校有兼职人员记帐备查。县教育局将各乡(镇)中小学公用经费公开到村小学校,中心校每季度将各校财务状况进行公示。
二、学校建设
(一)校 舍
1986~2005年,宝清县教学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各类学校经历了由外部建设到内部建设,又由内部建设到外部建设的循环发展过程。县政府先后投资 6 380万元用于外部校舍建设,投资892万元用于内部教学设备的购置。全县小学校舍全部实现砖瓦化,有90%的小学校舍冬季实现了暖气供热。县直小学全部实现了绿化、美化、净化、香化。
1986~2005年宝清县砖木结构平房学校和面积统计表
表19—15 单位:所、平方米
1986~2005年宝清县楼房学校和面积统计表
表19—16 单位:所、平方米
1986~2005年宝清县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校舍情况统计表
表19—17 单位:平方米、万元
(二)教学设备
1、中小学实验室建设
1986年,全县中学有物理实验室4个,化学实验室 3个,小学有自然综合实验室8个。当年,教学仪器投资 8万元。1990年,县政府加大教学设备的投入力度,使学生从单一的理性学习解放出来,手脑并用,高分低能情况得到扭转。1993年,宝清县教委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室教学普及工作的通知》文件,对乡以上中小学仪器设备进行专项补贴。1996年,全县中小学自筹资金75万元,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全县共有中学物理实验室14个,面积 1 016平方米;中学化学实验室 6个,面积468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59万元。小学自然综合实验室 50个,面积2 561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38万元。1999年,全县有物理实验室17个、化学实验室8个、生物实验室4个、自然实验室55个,配备了84万元的仪器设备。2004年,投资 50万元为县内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第四中学装备标准化物理实验室5个、化学实验室2个、生物实验室 2个;投资45万元为第二高中装备标准化实验室2个、化学实验室2个、生物实验室 1个。2005年,教育局投资15万元,为第一中学装备标准化理化实验室各 1个。青原镇中学是全县农村第一所拥有标准化实验室的初中,学校班级安装了闭路电视,实行电化教学。
2、计算机普及教学
1995年,县政府投资 100万元,为镇内中小学配备计算机,开始计算机教学。1996年,投资214万元为乡镇5所中学、17所小学配备计算机639台。2001年,全县110所中小学校配备了计算机,普及率达78.5%,其中高中、初中、城镇小学计算机普及率100%, 乡镇小学计算机普及率90%,村级小学计算机普及率63.7%。2004年,投资23万元为全县 27所中学的407台计算机进行了改造。同年秋季,统一了全县中小学计算机教材及课程设计。2005年,全县 122所中小学配备了计算机,计算机普及率达99%。全县共有计算机教室133个,面积 6 815平方米;计算机3106台,其中教师专用机273台,学生用机2 823台,平均每13名学生拥有 1台计算机。授课时保证了2生1机。计算机教学的普及,将全县教育带入了信息化的崭新时代。
1986~2005年宝清县教学设备投资情况统计表
表19—18 单位:万元
(三)勤工俭学
1、勤工俭学项目
(1)校办企业
1986年,全县校办企业有一中和聋哑学校木工厂。1989年,成立三中、四中、高级中学木工厂。1990年,成立职业高中木工厂。2001年,一中木工厂解体。2005年,三中、四中、一高和职高4个木工厂对外承包。聋哑学校木工厂一直是学生的劳动实践基地。
(2)劳动服务公司
1986年,县教委成立劳动服务公司,主要任务是指导、服务、管理全县各学校创办的企业公司和其它勤工俭学项目。劳动服务公司还自身经营搞创收项目,先后成立了教育工程队、企业公司、商店和印刷厂等企业。1988年,县教委劳动服务公司的商店解体,2000年,县教委劳动服务公司的建筑公司(工程队)解体。2001年,县教委劳动服务公司的企业公司解体。2005年,县教委劳动服务公司的印刷厂由个人承包。
(3)学校实践基地
1986年,全县中小学有校田地 1 200公顷。农村实行二轮土地承包时,多数校田地被收回。2005年,有200公顷归学校使用。
(4)其它形式
宝清县勤工俭学的活动形式多种多样,还有劳务置换、“四捡一挖”、门市房出租和学前班创收等,其中校办企业与门市创收在城镇学校为主要形式。勤工俭学1988年收入95.2万元。
2、勤工俭学收入及使用
1986年,勤工俭学收入55.1万元。1995年收入202万元,1997年收入286万元,2001年收入301万元,2002年收入308万元,2005年收入69.6万元。20年间共收入 2 575.2万元。按照1983年《宝清县中小学勤工俭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勤工俭学的收入主要用于补助教育经费不足,扩大再生产,提高师生福利待遇。由于校办企业已大多对外承包,扩大再生产的数额减少了,无法扩大收入。收益主要用于补助教育经费和提高师生福利待遇,其中补助教育经费的比例占勤工俭学全部收入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