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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志书编纂

第二节 志书编纂



                 第二节 志书编纂
  一、业务培训
  1981~1983年,县志办组织临时从各部门抽调人员赴有关省、市学习先进修志经验,并举办了全县修志业务培训班 3次。1986年,县志办对全县各部门修志人员进行了修志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修志人员业务素质。2002年3月15日,县志办举办为期3天的全县第二轮修志人员业务骨干培训班,培训75人;县志办人员和聘请市志办杨继良副主任讲课;县志办发放自编的培训资料140册,为编写第二轮《宝清县志》奠定了基础。
  二、资料收集与整理
  1960年,宝清县委决定编写建国后首轮《宝清县志》,临时抽调人员做了一些收集资料的基础性工作。
  1981~1983年,县志办为编修志书探路子、学业务、收集资料。由于临时抽调的人员缺乏工作经验及各部门存档资料不完整,致使收集的资料不系统。修志资料仅来源于有限的档案材料,很难进行篇目设计。
  1984~1986年,县志办实行专群结合、上下结合的办法突击收集资料;开展了首轮《宝清县志》资料收集进度评比活动,发了 5期简报。由于政党社团未成立基层县志编修小组,无人报送资料,影响了修志资料的收集进度,致使资料整理与志稿编纂工作无法全面进行。
  1987~1990年,县志办的主要工作是编修人员“接垅抬垅”,收集与整理政党社团系统资料。由于首轮《宝清县志》收集整理资料和编纂工作滞后,县志办忙于第一轮县志工作,第二轮县志各年度的资料没有收集,加之各部门保存和归档的资料较少,给第二轮修志工作收集资料方面带来了难度。
  三、编修志书
  (一)编修首轮《宝清县志》
  1981年 8月,开始编修首轮《宝清县志》。县志办缺乏志书编写经验和参考资料,组织编修人员参照外县志书“依样葫芦”地制定篇目。1990年,完成首轮县志稿。
  1991年,责任编辑承包,整理编写任务,总编室对所写出的志稿进行统一编纂。当年10月总纂完毕,月末,将县志初稿报送到省志办审批。12月,省志办审批完毕。1992年春季,按省志办审批意见,总编室向县内14个部门重新征集资料。10月,全面完成首轮《宝清县志》修改任务,报送省志办终审定稿。
  (二)编修部门志和行业志
  1996年县水利局 《水利志》编写完成。2003年, 七星河湿地管理局出版了《植物志》。2005年,先后有《教育志》、《交通志》、《广播电视志》等部门志书编成。当年,县公安局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班子,编写了《宝清县公安工作简史》。
  (三)编写抗日斗争史料
  1985年,县志办利用收集、调查来的资料,编写了《宝清抗日斗争史稿》。
  1990年10月,县志办编写了30万字的《巍巍完达山》一书,由黑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5 000册,向社会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