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三节 档案事业管理

第三节 档案事业管理



                 第三节 档案事业管理
  一、机关档案管理
  1986年,宝清县按国家档案局颁布实施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要求,全面开展机关档案室定数、升级活动。县档案管理人员深入基层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财政局、区划办、工业普查办、组织部等24个机关单位整理分类、立案装订 162 515卷,经全市档案联检达到优秀标准。1995年,县档案局印发了《宝清县机关档案定(升)级等级标准》。按所定等级标准,县档案馆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帮助立卷归档。全县有62个机关、事业单位的档案室达标升级,全部晋升为省级先进档案室,其中省一级28个、省二级18个、省三级16个。2005年,按照《档案法》、《档案管理条例》规定,县档案馆对机关一年一度归档立卷工作采取划片包干负责的办法,深入机关进行文档归档立卷指导工作,全年完成机关文书 2 380卷。同时对社会保障档案、社区服务档案等进行了整理和规范。



           县档案馆被评为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级优秀
  二、企业档案管理
  1986年,县档案局印发了《宝清县企业档案分类规划》。根据规划要求县内国有企业、乡镇企业着手建立档案,并积极开展档案升级达标工作。
  1990年,在企业体制改革过程中,县档案局帮助县热电厂、供电所、糖厂、浸油厂、县面粉厂、自来水公司、邮电局等17个国有、集体企业建立了档案室,经过目标管理考核,达标省一级的13个,省二级的2个,省三级的2个。同年,小城镇建设档案、重点工程档案和工业园区档案工作全面开展,一些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也主动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企业管理之中。
  1992~1994年,县档案局坚持每年举办1~2期档案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档案法》和《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规,系统传授相关专业新知识;培训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训后实行持证上岗。
  1995~2002年,县档案局先后组织20多名文秘人员参加档案专业业余大专班学习,毕业后成为档案管理工作的骨干。
  2003年,国家档案局推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县档案局不失时机地分期组织馆室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7名企业单位馆室档案人员参加省档案局培训,100余名参加县档案局培训。
  2005年,县档案局积极参与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先后到热电厂、电业、糖厂、浸油厂、邮电、交通等企业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县。同时帮助指导品格乳业、完达山北方药材公司、县新世纪水泥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建档。年末,全县企业档案馆室达标省一级11个,省二级21个。中国网通宝清分公司晋升为国家二级单位。
  三、农村档案管理
  1986年,宝清县农村档案工作曾一度中断。县政府制发了《宝清县村民委员会档案管理办法》。县档案馆学习借鉴外地经验,采取抓乡镇带村屯的办法,开展全县农村档案工作。1993年,有48个村建立了村民委员会档案。1995年,宝清县被确定为村级档案建设试点县。1996年,进一步加强行政村档案管理工作,对全县行政村建档工作采取一乡一培训的办法,把一个乡的各村档案员集中到一个行政村进行培训,边学边干,边干边学。培训结束,这个行政村立卷归档工作完成。全年完成3乡1镇38个行政村的建档工作。2005年,全县 145个行政村村民委员会的档案全部建立,通过考评认定全部达标升级,其中省一级62个,省二级88个,省三级5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