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疾病预防控制
第二节 疾病预防控制
第二节 疾病预防控制
一、疫情报告
1986年,宝清县卫生疫情报告工作,实行“零报告、日报告”等严格的疫情报告制度。
1999年,宝清县疫情报告工作开始实行“网上直报”制度。2002年,建立完善了县、乡、村三级防护网络和网上直报工作制度与对县各医疗单位和村所人员、各学校相关人员进行疫情报告的培训机制。
2005年,县疾病预测中心参与国家死因回顾调查和大疫情管理。中心微机直报,及时完成国家、省监测点各种数据的填报,无漏报、迟报、瞒报现象。全年完成电子邮件万余页,网上直报测试率100%。
二、传染病防治
(一)病毒性肝炎防治
1986年,全县报告病毒性肝炎发病例数为299例。同年6月开始使用乙肝疫苗,通过使用疫苗和综合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了病毒性肝炎疫情的慢延。1992年,病毒性肝炎的报告病例数下降到102例。2004年,未见有上升趋势。2005年,有反弹趋势。
(二)流行性出血热防治
1986年,宝清县是流行性出血热发病率较高的县份之一,被黑龙江省卫生厅确定为流行性出血热防治监测点。全年报告病例数为214例。1989年,报告疫情数151例。1994年,报告病例数801例为历年最高。1995年,报告病例数595例。1996年,开始接种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接种2万人份。通过使用疫苗建立免疫屏障,加强综合防治措施,使发病状况趋于平稳。1998~2004年,连续7年的报告出血热病例数一直控制在210至 300例之间。2005年,宝清县被国家卫生部批准为流热防治监测点,投专项资金 12万元,6 700人获得预防接种。全年进行两次鼠密度和鼠发病率调查。
(三)结核病防治
1986年,宝清县结核病防治实行接种卡介苗,治疗以疾菌阳性为主,以开放性病人为重点,采用化疗辅助中药效果较好,1990年,宝清县结核病防治所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促进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1997年 6月,对结核病重症实行免费抗结核药物治疗,实行全程辅导。2003年 7月,全面启动宝清县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和重症涂阳病人实行免费检查和免费治疗,把结核病防治工作作为一项扶贫工程,纳入宝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005年11月 1日,开始由中央转移支付经费,提供抗结核药品,对痰检阴性的肺结核病人也给予免费治疗,从而又一次扩大了免费治疗肺结核病人的普及面。
(四)“非典”防治
2003年4月3日,国务院“非典”新闻发布会后,宝清县政府建立“非典”防控指挥系统,即指挥部和应急行动指挥中心。总指挥由政府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政府副县长担任,应急行动指挥中心的指挥由卫生局长担任,卫生局副局长、防疫站长担任副指挥,40名骨干分子组成应急行动小分队。指挥部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和专家参加的联席会议;根据互联网等各种途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专项讨论、制定、印发了《宝清县“非典”防治工作方案》。指挥部和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卫生局,内设7部外线电话和32部内部电话,保证 24小时畅通无阻。“非典”期间共接到疫情电话495人次,咨询电话7 501人次,咨询电话的频次高达800余次/24小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途径,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和“非典”防治科普知识,印发宣传单220万份,张贴宣传画 6 200幅;发放《卫生防疫简讯》100 500份;县直3家医院《院报》发放12万份;县内宣传标语30多条幅;板报 30期;在县电视台开设防治“非典”电视特别节目,播发滚动字幕3 200条次;新闻稿件1 321份;专题片8部;专题讲座6期。把4月23日做为防治“非典”宣传日,组织120名医务人员走上街头,设咨询台 5处,接受群众咨询 1 270人次,使“非典”防治知识家喻户哓。为加强和提高县、乡、村三级防控网络建设及人员素质,派出专人到外地学习,回来后对各个层面的卫生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卫生防疫站内部办学习班12期,培训本单位职工 521人次;举办县、乡、村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培训班442期,培训人员3 876人次;专题讲座12期,培训人员 281人次。县防疫站成立消毒小分队,多方筹措资金,购置20余万元的消毒药械和防护用品,先后用过氧乙酸、高效消毒液、菌毒杀等消毒药品对大型公众场所、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众交通工具、幼儿园等进行预防性消毒。为控制医疗防疫机构内交叉传染,对医务人员进行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自身保护能力。对26个单位的消毒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培训消毒人员32人次。派出6名卫生监督员深入10个乡镇卫生院,178个村屯卫生所作消毒指导,为 1 960个农户进行消毒。在七星泡镇、七星河乡、原东兴乡、原宝山乡、小城子镇等 8条路口检查站派驻卫生防疫专业人员对过往车辆进行消毒;对县内公交车、出租车进行免费消毒。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 4所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发热门诊。县人民医院精神病科改造成“非典”病人定点治疗医院,改造了顺天楼旅店,建立“非典”隔离区,将其分成污染区、非污染区、缓冲区、清洁区。
宝清县“非典”期间,共接诊发热症状的患者 750人次,为外来人员和回归人员做健康体检642人次。对县级3家医院的7台“120”救护车实行联动管理,24小时待机蓄发,出动疫情专用车220台次。出动专项救护车29台次、接诊发热病人 29人次。针对发热隔离病区设置医疗器械的特殊性,人民医院投入40余万元购置救治设备床头X光机1台、监护器3台、呼吸机1台、输液泵10台,购置隔离防护服505套,做好防大疫的准备工作。接到495起疫情报告,经过追踪排查,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对其周围环境进行常规消毒,对其中29位外来或回归的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确定无“非典”阳性体征和症状后,转入家庭观察,确认不是“非典”病例或“非典”疑似病例后方解除观察。对外来人员,回归人员和人群密度较大的公众场所做为重点防控对象,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大力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将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与“非典”防治工作紧密结全起来,筑起一道抗击“非典”的牢固防线。
当年8月,县卫生局被省政府授予全省防治 “非典”工作先进集体;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被市政府授予全市防治 “非典”工作先进集体;有22名同志分别荣获省、市、 县级防治“非典”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三、地方病防治
1986年,宝清县认真贯彻国家及黑龙江省防治规划,以预防碘缺乏病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将发病率稳定地控制在较低水平。1990年,对不同职业人群进行了 200份的血清学调查,结果无一例阳性。 1994年,抽查县内碘盐加工、销售情况,合格率为100%。查1 000名7~14岁儿童肿大率9.21%,发病率为0.7%;1999年,抽查碘盐销售及加工网点 1 000份检体,进行定量分析,合格率100%。2003年8月 24~27日,宝清县卫生防疫站根据《双鸭山市布氏菌病的情况调查方案》的要求,在龙头镇的珠山、前龙、西龙3个村调查450名农民进行布氏菌试验,结果有6人为阳性反应。提示:应警惕多年未发生的布病。2004年,全县共发生了 73例布病患者,因及时隔离救治,有效地控制了疫情的蔓延。2005年,全县散发报告 45例;抽查346份碘盐,合格率100%;对1 500名8~10岁儿童进行碘缺乏病监测,甲状腺肿大19名,肿大率下降到1.3%。
四、慢性病防治
2004年,县卫生防疫站成立慢病科,开始承担国家“成人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和“全国伤害监测项目”。同时与佳木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合作,参加全国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网络。2005年,入网患者700多人。
五、预防接种和计划免疫
1986年,接种工作实行城镇以街道为单位,农村以村为单位进行,个别无乡村医生的村屯,接种工作落实到各乡卫生院。富山乡的接种工作由县卫生防疫站负责。按月对0~7岁儿童实施预防接种卡介苗、麻痹、三联、麻疹疫苗,4种疫苗覆盖率达85%以上。同年,首次开展对重点人群的乙肝疫苗接种,接种 2 000人份。1990年,佳木斯市组织各县对检,宝清县建卡建证率为99.6%,4种疫苗覆盖率98.7%,列佳木斯地区第一名。同年12月5日至1991年1月5日,实施脊疫苗强化投服工作,为实现1995年消灭脊灰奠定基础。1995年,顺利完成 5年的脊灰疫苗强化投服工作,且无一病例发生。2001年,为控制麻疹疫情,在全县范围内15岁以下儿童实施麻疹疫苗普种。2003年7月1日,开始实施新生儿乙肝疫苗免费接种。首次使用流感疫苗、腮腺炎疫苗、风疹疫苗。
2005年,首次使用麻疹、风疹二联疫苗,接种 13万人份。全年计划免疫儿童5苗接种人数:卡介苗2 013人份,糖丸9 044人份,三联9 058人份,麻疹3 628人份,乙肝 6 250人份,报告接种率为100%。由于预防接种和计划免疫工作高质量的持续开展,为控制相应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起到了一定作用,其发病率从开展计划免疫工作初期的132.8/10万下降到69.12/10万。麻疹发病率连续15年控制在10/10万以下,连续17年保持无脊灰状态;连续7年无百日咳病例;连续20年无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