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灭鼠工作
第三节 灭鼠工作
第三节 灭鼠工作
1986年,根据省爱卫会、省卫生厅〔1986〕1号文件《关于转发全国爱卫会、卫生部<关于大力灭鼠迅速控制流行性出血热疫情的通知>的通知》精神, 县政府成立了灭鼠领导小组,下设鼠情监测组、药品供应组。在全县开展春、秋两季大面积突击灭鼠活动,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投入灭鼠会战。活动期间,印发宣传单16 500份,电视广播104次,召开灭鼠会6次,举办 4期灭鼠技术培训班,各乡镇团委书记、防疫医生、居委会主任等203人参加培训。全县购鼠药14.5吨,自制鼠药8吨,灭鼠151 705只,鼠密度由灭鼠前 16%降到5.3%。年终召开全县灭鼠奖励大会,表彰灭鼠积极分子153名、灭鼠能手103人、灭鼠千只以上的团委和学校7个单位。
1992年,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1992年春、秋季灭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县开展大规模科学灭鼠活动。本着“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城镇职工每人集资 2元,农村每户集资2元,按任务数开展灭鼠工作。鼠密度控制在3%以下。
1996年,宝清县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爱卫会、农牧渔业厅、卫生厅《关于在农村开展灭鼠工作紧急报告的通知》(黑政办发〔1995〕20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宝清县春、秋两季灭鼠方案》,县政府把尖山子乡东明村作为灭鼠试点村,带动全县灭鼠工作。灭鼠期间对灭鼠行动快、效果好的17个乡镇、16个县直单位通过电视进行表扬,对较差的单位给予电视曝光。培训灭鼠员210人,全县筹集鼠药款6.4万元,投鼠药4吨,鼠密度由灭鼠前的16.2%降至为2.7%。
2000年,宝清县爱卫会针对流行性出血热发病面广、病情重、时间集中的特点,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签订“秋季灭鼠工作责任状”,制定了奖罚办法,落实工作措施,调动灭鼠工作积极性,统一时间按时投药,鼠密度农村控制在3%以下,城镇控制在1%以下。
2001年,县政府召开全县灭鼠预防控制工作会议。全县筹集灭鼠资金8.25万元。培训灭鼠员200人。县政府主管领导带队,深入各乡镇检查灭鼠投药工作情况。全县统一时间投药2.1吨,鼠密度由灭鼠前的14.4%降至3%,有效地控制了流行性出血热病的发生。
2002年,县爱卫会抽调30名卫生技术专业人员,对全县农村 206个监测点进行一次规模较大的东西南北中鼠密度监测和流行性出血热患者个案调查。
2004年,全县防疫工作人员和乡村医生计70多人,对全县10个乡镇50个村进行鼠情监测,用布粉法测得鼠密度20.1%,投药后鼠密度降到3%。
2005年,全县抽调50多名卫生技术专业人员开展鼠情培训学习,对全县10个乡镇 146个行政村取206个监测点,进行一次东西南北中监测,监测鼠密度是17.4%。全县城乡集中行动,统一时间,定点投药,鼠密度降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