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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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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12月,根据黑政办发〔1998〕6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续志工作规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宝清县人民政府决定续修《宝清县志》(1986~2000年),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朱玉文为主任的宝清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04年,根据双鸭山市修志会议工作精神,宝清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县委副书记、县长赵新平为主任。省地方志办公室要求全省各地二轮续志下限由2000年调整到2005年。2006年 2月,再次调整宝清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员,县委副书记、县长张野任主任。在县地方志编纂委会主任的领导下,经主管县长薛秀萍积极组织协调,使处于全省落后位置的宝清县续志工作正式启动。《宝清县志》(1986~2005年)历时4年零10个月,于2010年12月28日定稿。本志书是 1993年版的《宝清县志》的续志。
  《宝清县志》(1986~2005年)编纂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与启动阶段(2006年2~4月)。2006年2月 24日,县政府确定《宝清县志》主编、副主编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2月 26日,县委组织部发文调整宝清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县志总编室组成人员。3月 22日,宝清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通过《宝清县第二轮修志工作方案》和主编、副主编、承编单位主编责任制。3月 24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第二轮修志工作会议。会上,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张野县长与各承编部门领导签定了修志目标责任状。县志编写工作实现领导、组织、队伍、条件、经费五到位。 4月6~7日,县志办举办承编单位主管领导和县志供稿人员培训班,并与承编单位对接,全县续修县志工作全面铺开。
  第二阶段,资料征集与部门撰写阶段(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2006年5月开始,144家修志承编部门分别组建修志队伍,全县共 450余人参加修志工作。县志总编室根据各供稿单位特点,编制资料征集目录和部门分篇编写提纲,分组与基层单位具体对接、现场指导。为保证断限内事件、人物、图表、数字等资料的完整准确,总编室和承编单位通过大量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利用广播电视、办简报等形式,共征集有价值资料800多万字,图片700多幅。2007年5月,承编单位提供长篇资料全部完成。县志责任编辑认真编辑、整理后,由主编进行一审。
  第三阶段,总纂与评议阶段(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2007年 6月,县志编审人员按分工对承担的篇章进行编纂,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修改、补充、完善。 8月,县志主编进行统稿,对内容交叉重复等问题,进行综合处理,力求篇幅平衡,行文准确规范、字斟句酌。2008年3月,主编二审结束,254万字的评议稿形成。4月 18日,县志编委会召开县志初稿审稿动员会,发放了装订成册的初稿88本。5月 27~28日,《宝清县志》(1986~2005年)省市专家评议会议在宝清召开,省志办市县指导处处长娄福恩等省市 8位专家参加会议,充分肯定了宝清县志初稿的成绩,省市专家对志稿8个部分的41个方面,提出323个问题。5月 29~30日,县志编委会召开县志稿初审会,县志编委会全体成员、在职和部分退休退养县领导、部分专业人员共76人参加会议,对志稿41处51项内容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阶段,修改与送审阶段(2008年6月至2010年12月)。2008年6月,县志总编室编修人员认真梳理、研究省市县专家意见,调整志书框架篇目,按专家要求重新组稿。2009年10月,主编三审后又进行第四次篇目调整。2010年5月 25日开始,县志总编室全体编修人员集体对志书第六稿逐句逐字进行全面审核,经过5个半月的修改完善自行印刷装订成册20套(每套3册)。县地方志编委会领导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再次对志稿进行了审核。2010年11月11日,宝清县志办将县志终审稿报送双鸭山市地方志办公室终审。2010年12月28日,双鸭山市志办以双志办发〔2010〕5号文件批复,同意宝清县志办将 《宝清县志》(1986~2005年)按市志办评审意见修改后,根据相关规定出书。
  《宝清县志》(1986~2005年)以改革开放为主线,真实地记述了宝清20年辉煌业绩,突出了时代特征,展示了宝清四大资源和绿色品牌等地方特色,是一部全面反映县情的百科全书;资料、数字选择力求准确,篇目设计力求宝清特色,行文力求通俗顺畅,表现形式力求图文并茂,是留给人们的精神财富。 全书共23篇118章456节,并设概述、大事记、附录、 彩页,共203万字。
  《宝清县志》(1986~2005年)是在统一篇目、统一体例、统一规范的基础上编纂的。志书中的凡例、概述、政区、自然地理、改革开放等篇章和部分附录由齐魁元编写;大事记、综合经济、计划统计管理、人口、地方志、民情等篇章和部分附录由于畔海编写;政党、人大、政府、政协、群团组织、武装政法、外事、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广播电视、湿地、旅游、人物等篇章和部分附录由关金生编写;交通运输、电网建设、邮政电信、财政、税务、审计、物价、工商、质量监督、国土资源、工业、商贸、金融保险、医药等篇章由佟万祥编写;人口控制、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科技、文化体育、医药卫生等篇章和部分附录由李尔俊编写;农业篇、前志纠错和部分附录由张志习编写;数字核对、图片编辑由袁兆安负责;初稿的打字和排版由侯春光负责;整部县志由齐魁元总纂、于畔海把关。
  在志书编纂过程中,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县内外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张野、朱海涛两任县长不仅保证修志业务经费的需要,还为本书作序;丁君、薛秀萍、王丽华、曲加祥、廉德禄 5任主管副县长精心指导编纂工作,协调解决了各种困难和问题;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邓国奎,县委副书记鲍君章,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姚玉红,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远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金安,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部长韩荣,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董英来等领导多次组织、参加修志工作会议或通过不同方式表示对修志工作的重视与支持;省地方志市县指导处处长娄福恩多次对宝清志书编写工作进行指导,亲自为编写人员上课,详细审阅志书初稿并提出篇目修改意见;市志办那凌云和徐文亭主任等也多次对宝清志书编写给予关心和帮助;县人武部原政委张春霖曾直接参与志书中的农业、武装、政法、保险等篇章前期的资料收集和编写工作;县档案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县广电局、县统计局等单位从多方面为志书的编写提供了方便,在此一并表示衷心地感谢。
  “千滴汗水一行字,万般辛苦一卷书”。这部志书凝聚着修志人员的艰辛,编辑人员不敢懈怠、不计寒暑、夜以继日、秉笔直书。虽经不懈努力,反复修改,特别在较对中一丝不苟、精雕细刻,但因占有资料不足和编修者水平有限,书中难免有疏漏、失误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宝清县志》总编室
                                 201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