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营管理体制农场实行总场、分场、生产队三级管理体制。总场设场长、副场长、总农艺师、机务总工程师、畜牧总技师、总会计师。分场设场长、副场长、主任农艺师、主任机务工程师、主任会计师。生产队设生产队长、农业副队长、机务副队长、农业技术员。总场设农业、畜牧、机务、水利、劳资、财务、计划、物资、粮食、外贸、林业、商业等科室。分场设农业、机务、会计、粮食、劳资等办公室。
建场初期,农场的领导体制为场长领导下的专家技术负责制。它以场长为主体,专家技术领导为核心,实行企业管理。行政首长有权决定企业的重大问题,包括任免干部,制定企业决策,其他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工作都要对场长负责。
一九五八年,农场否定了这种领导体制,改为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场长分工负责制,但保留了专家技术领导部份,把对场长负责改为对党委负责。
一九六九年至一九七七年曾取消了总农艺师、机务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制。一九七八年以来逐步恢复了在场长领导下的专家技术领导责任制。
附表15:(见94—99页)
历年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友谊农场 1955—1984
历年基本情况一览表(二)友谊农场 1955—1984
历年基本情况一览表(三)友谊农场 1955—1984
历年基本情况一览表(四)友谊农场 1955—1984
历年基本情况一览表(五)友谊农场 1955—1984
友谊农场管理体制表
友谊农场管理机构设置及编制表 表一
友谊农场管理机构设置及编制表 表二
友谊农场管理机构设置及编制表 表三
友谊农场管理机构设置及编制表 表四
友谊农场管理机构设置及编制表 表五
友谊农场管理机构设置及编制表 表六
友谊农场管理机构设置及编制表 表七
说明:1.工会、公安分局人民法庭、人民武装部、工商行政管理科、计量所等社会性人员不占企业机关编制。
2.公勤服务人员包括炊事员、锅炉工、小车司机(含农业科、水利科、机务科司机)公务勤杂人员。
3.土地管理由农业科负责,安全工作由劳资科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由卫生科负责,锅炉管理由计量所负责,老干部工作由组织部负责。
4.设计室人员不占基建科编制,归基建科领导。
友谊农场企、事业机构设置及编制表 表一
友谊农场企、事业机构设置及编制表 表二
友谊农场企、事业机构设置及编制表 表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