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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经营管理制度

第三节 经营管理制度


建场时,农场就制定了比较完整的、系统的各项筲理规章制度,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地加以修改和完善,对生产、建设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一九五八年“大跃进”和一九六九年至一九七七年兵团时期,有些规章制度遭到了破坏,使生产建设受到了损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恢复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使农场的生产建设又得以迅速发展。在经营管理上,除农业、畜牧、机务另有专题叙述外(洋见第四编)这里着重记述计划管理、定额管理、经济核算、劳动管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
  一、计划管理
  为使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在复杂的过程中有机的结合起来,相互协调地进行,农场实行了切实可行的统一计划,作为全场广大职工的行动目标。计划工作,既抓年度计划,又抓长远规划。年度计划主要有农业、畜牧、工副业、基建、交通、供销,商业、计划生育、劳动工资、财务等各种计划。这些计划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在编制计划程序上,广泛地发扬民主,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进行编制,经过了一系列的会议决定之后,由总场统一下达到各企业、事业单位执行。
  为了保证年度计划的实施,生产基层单位制定出作业计划。作业计划分为阶段作业计划和小段作业计划。阶段作业计划是年度计划的分步落实,小段作业计划是阶段作业计划的具体安排。
  为使全场各方面计划工作的比例关系相互协调,农场每年年初、年中,在全场范围内对人力、物力、财力进行一次综合平衡,以便克服薄弱环节,充分挖掘生产潜力。
  二、定额管理
  建场初期,总场统一在机器设备、人员配备、产品生产、各种人(力)、机(械)、畜(力)作用以及油料、零件材料储备和消耗、财务、基建各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定额管理办法。各基层生产单位,根据总场下达的定额管理办法,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定额实施办法,并且始终坚持执行。
  三、经济核算
  经济核算是国家对企业经营管理的根本制度。建场时就确立了以总会计师为主的经济责任制,负责全场的财务工作,并协助场长监督、检查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以便全面实现多快好省的经济效果。
  建场时实行的是两级管理、一级核算制,分场、生产队财务收支向总场报帐。一九五八年后,改为三级管理、两级核算,在核算形式上采取算大帐的办法。由于受当时政治形势的影响,提倡大破大立,破有余而立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科学管理,出现了混乱局面。从一九六一年起,随着生产关系的调整,改为三级管理、三级核算。但是当时会计方法不够统一,核算内容不够完整,核算形式不能与“保、定、奖”政策密切结合。鉴于此,于一九六三年改为现行的核算体制,即:总场为综合核算单位,由总会计师统一组织汇总核算工作,计算全场的生产费用、产品生产成本和生产经营盈亏;分场、总场直属企业单位,为基本核算单位,由主管会计进行本单位的全面经济核算,组织分场(厂、队)的核算工作,计算分场(厂、队)的生产费用、产品生产成本和生产经营盈亏;生产队为基层核算单位,由会计计算本队的生产费用、产品成本和生产经营盈亏。
  为保证核算工作正常进行,各级核算单位相应地建立了核算组,充实、调整了财务会计人员,并在各个生产班组、车间开展了班组核算,基本上做到了哪里有生产,哪里就有核算。到一九八四年,全场有会计核算单位四百八十七个,专职核算人员八百七十六人,其中国家授予技术职称的会计师一十七人;助理会计师一百零三人;会计员二百九十七人。专职统计人员二百八十人,其中统计师一人;助理统计师一十四人,统计员八十五人。一九八○年实行定员定编、专业分工、分业核算、有奖有罚的办法后,把经济核算制落实到班组,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参加企业管理的积极性。
  经济核算的业务技术方法有:会计核算、业务核算、统计核算和经济活动分析这些方法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构成了经济核算体系。
  经济活动分析,是经济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会计、统计、业务三种核算的继续和深入。建场三十年来,始终坚持执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的,全面和专题的对全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揭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尤其每年九月份结合麦收结束,在其它农作物基本定型的情况下,对全场生产、建设全面的进行一次经营成果的预测,对开展群众性的增产节约运动,争取年终增加盈利或减少亏损,起了积极促进作用。
  四、劳动管理建场以来,在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上,除抓好改善劳动组织、合理组织劳力、加强劳动定额管理、作好职工培训外,着重抓了生产责任制和劳动报酬这个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极其重要的环节。
  生产责任制,就其基本内容来说,概括为落实经济责任,划分经济权力和分配经济利益三部份。多年来,为了加强生产责任制,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促进农场经济迅速发展,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尤其在分配比例上,进行了不断的改革、调整。三十年来共经历了七种主要形式,即基本工资(1955—1960、1969—1972)、作业工资与产量工资相结合(1958—1960,对“过渡队”实行评工记分)、评工记分和基本工资加奖励(1961—1965)、评工记分(1966—1968)、作业工资与产量工资相结合(1979—1981)、专业承包,联产计酬以及部分浮动或全部浮动(1982—1983)、生产经营逐级承包(1984)等。
  五、物资管理
  农场物资管理体制,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建场初期,物资供应工作,由财务科负责,下设一个物资库。一九五八年以后,成立了供销科下设物资供应站,负责全场的物资供应。后来科、站合一,实行三级管理、三级储备,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但这种体制条块脱节、供需脱节、上下脱节,助长了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同时,资金占用多,物资积压多,周转率低,利用率低,损失浪费大。据一九七八年不完全统计,储备额高达全场流动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仍然满足不了生产、建设的需要。
  为了改进这一局面,根据党中央对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精神,从一九七九年五月起,将原十个农业分场的仓库,划归总场物资科,改为十个分库,从而把过去以块为主的三级管理、三级设库的物资管理体制,改为以条为主的两级管理、两级没库的物资管理体制。到一九八四年,全场物资专业人员有五百多人。全场物资由物资科统一管理、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验收、统一调拨,对全场农业基层生产单位直接进行物资供应。通过体制改革,讲求了经济效果,改变了物资供应打乱仗的现象。节约了资金、降低了库存,减少了费用。
  六、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运用财务计划、财务定额、财务制度、财务核算、财务分析和财务检查等方法,对资金的形成、运用和分配等各项工作,进行组织、调节和管理。
  1、资金管理
  农场资金按其用途不同,大体上分为基本建设资金、生产经营资金和专项资金三大类。建场三十年来,农场对全场生产所需要的资金,—直是集中统一管理。总场按年度生产、建设需用资金计划,分期分批下拨给各生产单位,对大宗物资、材料在农场范围内施行了转帐结算,并把现金流动压缩到最低限度,节省了流动资金。这种管理办法,有“吃大锅饭”的现象,为了改变这种局面,从一九八四年开始,农场把银行贷款指标分到各分场(公司)自己掌握使用。
  2、成本管理为了使成本计算比较真实、准确,便于成本分析,在成本管理上,一直是严格遵守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支出,按照费用要素及时地反映企业的全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状况,控制各类费用支出和对流动资金定额核定,起了一定的作用。
  建场初期,在农业生产成本计算上,实行了作物、作业两阶段核算法。从一九六三年开始,采用了作业、作物平行记入核算法,既计算作物成本,同时也计算每种作物的作业成本。考核指标主要有小麦、大豆、玉米、水稻四大作物。其它作物只计算综合亩成本。考核作物亩成本,主要用以监督和反映作业费用计划执行情况,一般是按春播、夏锄、收获等几个作业阶段进行的。
  在畜牧生产成本计算上,坚持了分群核算方法,既核算各种畜群的饲养日成本,又核算畜牧产品成本。
  3、收入管理收入管理主要是粮食销售收入的管理。生产单位按规定留足种子、饲料、口粮后,及时销售出去。为了保证总场资金适当集中,对外销售业务统一由总场财务、粮食部门管理,并遵守银行的结算纪律,接受银行的结算监督。
  4、利润管理利润是以货币表现经营成果的综合性指标,也是评价企业管理水平和生产经营成果的重要标志之一。从建场开始到一九八○年以前,农场各单位的生产经营利润管理,一直是统收统支,经营有利上交总场,经营亏损,总场给予弥补,这种管理办法,不利于调动生产单位的积极性。从一九八○年起,总场对分场(厂、矿)实行了利润年初核定、年终不变、包干上交、超额分成的办法。
  一九八四年,根据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行与逐步完善的需要,在财务上实行大包干的办法。对农业分场实行包干上交、浮动兑现、上死下活、三年不变。亏损或上交不足挂帐,挂在单位或个人名下。分场对生产队,生产队对承包组、户、个人、家庭农场,逐级定项承包,包到底,对工交公司、商业饮食服务公司、农机修造厂、煤矿、水利工程公司等企业,实行“定额上交、超利分成(五五分成)亏损或上交不足挂帐,一年一定”;对基建单位实行“按预算包干计算,按场内规定价格实际成本列决,场外施工单核单定”;对事业单位实行“经费包干、节余全留、超支不补、一年一定”。这种利润包干办法,对牛产单位搞好生产,提高利润,有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