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营方针的变革以谷物生产为主,单一经营
一九五四年建场时,国家确定农场“以生产谷物为主,在发展谷物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畜牧业”①。这种经营方针是受苏联国营农场经营方针的影响而确定的。因此,农场从一九五五年至一九五七年形成了单一经营,忽视了畜牧业、工副业生产的发展。这一时期,农场为了完成自身的基建任务,建立了少许的制砖、制瓦和镅材工业,其规模和产量都是很小的。一九五六年,农场兴建了小型谷物加工厂,加工产品还远远满足不了口粮自给。副业生产从一九五五年到一九五七年始终是空白。从下面的表格中可以看出一九五五年至一九五七年农场工副业总产值及主要产品产量经营情况。
附表16:
一业为主,多种经营
一九五八年,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提出的“国营谷物农场必须实行以农为主,农牧并举,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方针,农场认真总结了建场三年来经营单一的教训,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八年发展了工副业生产,使农场的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特别是工业发展较大,增长速度也较快。一九六八年同一九五六年相比,工业生产单位增加了五倍多,工业总产值增长了三倍。
这一阶段(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八年)农场的工业生产主要是自给性的,如粮油加工和建材工业等。这些工业生产设备比较简单,技术要求不高,投资少,见效快,容易.发展,同时有利于农副产品的综合利用。粮食加工之后可以得到大量的糠麸,为发展畜牧业和酿酒业提供了原料。烧砖制瓦可以降低建筑造价,节约非生产开支。初步发展了多种经营,扩大了生产领域,增加了农场的收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这一时期所发展的工副业由于以自给性生产为主,所以项目单一、规模很小、生产目的也很狭小。
附表17:(见108页) 附表18:(见109页)
农工商综合经营
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七年,农场经营方针的执行受到严重干扰。粉碎“四人帮”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场农业生产和多种经营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一九七九年以来,随着国家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农场开始向农工商综合经营的新方向发展。在农业上进一步完善经济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试办家庭农场;在工业生产上开始由自给性生产向商品性生产发展,同时试办家庭工厂。一九八四年农场四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对农场今后经营方针确定为农场必须继续解放思想,坚持大胆改革、探索新路、抓实农业、大上工业,全面发展以林、牧、副、渔为主的多种经营,疏理流通渠道,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农场经济,鼓励全场干部、职工勤劳致富,扭转“一穷二死”的被动局面,全面提高经济效益,把农场建成农工商综合经营的现代化农业企业。
附表17:
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八年农场工副业总产值与产品产量情况
通过建场三十年的实践、探索,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正确路线的指引下,农场在贯彻执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方针上走上了历史发展新阶段。
附表18:
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八年农场林业畜牧业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