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图书发行
第三节 图书发行
农场的图书发行工作是由新华书店具体负责的,随着农场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居民人口逐年增多,人们对书籍的需求也日益迫切。
一九五六年的图书发行规模很小,书店仅有二名职工,在商店的一角摆放两节柜台,设立了两个书架。在这种设备简陋的情况下开展了图书发行工作。这一年销售图书二万八千余册,销售额达八千余元。
一九五七年农场成立了友谊门市部,隶属集贤县新华书店,扩大了经营规模,营业室面积近八十平方米,工作人员四名,为了扩大图书发行,还开展了流动售书活动,当年,销售发行各类图书八千余册,销售额三万二千余元。
一九六○年建立县制后,成立了友谊县新华书店,同国家、省图书发行部门建立了业务联系,开始了独立经营。书店有工作人员八名,营业室面积一百六十多平方米,同时,在五个乡(分场)的百货商店设立了图书发行点,图书销售点由建场初期的一个发展到十一个,形成了遍布全县(场)图书发行网。这一时期的图书发行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六五年这八年间,每年发行政治、文教、科技、文艺等各类图书二十多万册,销售额七万余元。一九六五年,新华书店建成四百一十多平方米的营业室,营业规模得以进一步扩大。
“文革”初期,新华书店遭受浩劫,店内存书被查抄、焚烧。由于受到当时政治形势的影响,盲目购进了大量的政治类书籍,图书积压严重,造成了近四万元的损失。
组建兵团后,友谊县新华书店被撤消,改称友谊门市部。这一时期的图书发行工作,除巩固原有的网点外,又成立了由四人组成的专职流动下乡组,流动售书。这个组的年销售额近万元左右,流动售书成绩显著,下乡组连续几年被评为省和地区的先进集体。为扩大图书发行,书店还发展了十个分场的电影队为代销图书点,图书销售额由一九七○年的七万余元增加到一九七八年的十三万五千余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农场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人们对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等类书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针对这种情况,农场新华书店在原有发行网点的基础上,开展了集体和个体代销图书的业务,销售网点遍布农场各地。一九七九年到一九八四年图书发行量长增较大,六年间平均图书销售额达二十六万元,其中销售额最高年份达三十一万元,年平均利润二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