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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建置沿革

第二节建置沿革


  上甘岭林业局始建于1953年1月。其时认为国家急需木材,采伐任务重,宜建俩局,即建河西红山森工分局与河东上甘岭森工分局。定名之时,正值抗美援朝中红山、上甘岭两大战役捷报传来,令人振奋。遂以为名。后因红山、上甘岭仅一河之隔.并且两局施业区面积过小,实属规划布局失误,便于同年8月合并为上甘岭森林工业局,归属东北森林工业管理局伊春分局管理。 上甘岭森工局建立之时,职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林业三师”七团2个连、八团1个营部2个连1200名官兵与伊春五道库、乌敏河等6个分局所调1000名干部工人组成。军人占职工总数54%,军人干部占职员总数40%。1958年5月16日为加强森林培育工作,将森工局改为林业局,归属伊春林业管理局管理。1958年11月成立上甘岭人民公社,实行政社企合一管理体制。1960年11月3O日成立上甘岭区,实行区社局合一管理体制,归伊春市管辖。1962年12月撤消区、社建置,仍为纯林业企业。1964年再设上甘岭区,实行政企合一管理体制,归伊春特区管辖。1980年恢复伊春市,归伊春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