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经营管理
第三节经营管理
1955年贮木场对木材库存支拨实行一次性验收。1958年至1960年因产运销失调,出现混楞、差等、差收、帐货不符等现象,平均帐货不符率为8.5%、混楞量达15%。为此1961年建立交库组,实行装运随车记野帐制度,加强辖区管理。1962年为实现三准(缴库准、库存准、拨出准)三清(造材情、归楞清、装车请)一化(木材管理商品化),进行清楞两个月。周时改变装卸段的组织,将七个独立作业组改编为两个混合工队,按责任范围进行四保四定,密切工序衔接,解决停工、窝工问题,劳动生产率提高39.4%;加强选材。将各种木材运到指定楞头,满足情归需要,杜绝混楞。年末王清桂工队99个楞头一木不混。1964年缴库实行收支人卡,_对每根木材进行编号,接号排列。同年上甘岭林业局贮木场被评为伊春林管局先进贮木场。1980年被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评为先进贮木场。1981年被林业部评为优秀贮木场。1984年贮木场设楞场管理股,进一步加强楞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