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产品验收
第五节产品验收
1953年贮木场设检验组,对进场原木进行验收检尺。1955年原条进材,实行一次性验收。造材检尺分材种、树种、材长、等级、径级。每个造材班3个检验员,量材使用2米竹尺,签定使用十头号锤,将记帐员所载帐目进行综合即为当日入库木材量。每日数字由检验组上报森工局。每条装车专用线配4名检验员对木材进行复尺记帐、做表、交划拨员划拨,并报财务科与木材销售科。计算材积采用苏联材积计算公式。1961年成立缴库组,以楞为库进行缴库验收。每缴库组2人,负责20个楞头。改用米制标准刻度尺,用来绳拉弯曲度。并实行野帐随车制度,将野帐装入纸袋放在车箱一角的铁框里,以便收货单位实物对证。1964年实行缴库每木编号,收支下卡,按号排列。1972年检验队实行经济核算,每5天做一次经济分析。1973年每缴库小组配备木工斧一把,进行缺陷修补,力求提高售价。1979年缴库计算增加售价项目。同年检验队实行奖惩制度。1984年10月又实行木材检验人员经济责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