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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幼林抚育

第三节幼林抚育


1957年幼林抚育执行三、二、一抚育规程,以除草为主。但经过几年实践,林业局根据不同地理条件,摆脱框框束缚,在人工植苗当年六七月间抚育一次,以培土为主,培土,扶正幼苗相结合,因不除草减少了冻害发生。第二年与第三年在杂草盛季各抚育一次,效果良好。
  1965年执行新抚育规程,落叶松抚育三年,第一二年各抚育两次。第一次用镐抚,第二次用刀抚。第三年抚育一次,用刀抚。红松抚育五年,第一二年各抚育两次。第一次用镐抚,第二次用刀抚。第三、四、五年各抚育一次,用刀抚。 镐抚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进行,在穴状整地的穴面上作业。第一年搞抚对苗木进行培土、踏实、扶正和扩大穴面;第二年镐抚,从距离幼苗5至10厘米处开始,除草、松土,由里向外,里浅外深。
  刀抚在6月下旬至7月上旬进行,分穴状抚育和带状抚育。穴状抚育为割除幼苗幼树周围的杂草、灌木和多余树种的萌芽、枝条,穴面积为1平方米。高床地的抚育是割除床面上的杂草、灌木枝条等。带状抚育是以顺着清林带的方向,按照造林的行距要求进行抚育。
  1973年后幼林抚育情况如下:
       1973年 117 585亩次
       1977年 130 302亩次
       1981年 131 349亩次
       1984年 149 015亩次
  从上表可以看出抚育面积不断上,幼林抚育在不断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