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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母树林抚育

第六节母树林抚育


上甘岭林业局于70年代开始母树林抚育。多采用定株抚育法,选留生长健壮、林冠展开,发育良好,无病虫害树木,清除林中灌丛杂草及有碍母树生长的树木,改善林内卫生状况,增加光照,扩大营养面积,提高结实量。抚育后,一般树冠间距保持0.5米至1.5米。幼壮母树林分二次至四次疏开,每次伐开郁闲度不能下降0.2,最后保持0.4至0.6,每公顷150株至600株。定株后,进行卫生伐,清除病死木。在进行母树林疏伐前,林业局下达母树林疏伐管理办法,由懂技术有实践经验的人员组成专业生产小工队,实行挂号采伐,使用弯把据伐木,油锯造林,人力小集中,胶轮拖拉机集材。1973年至1985年共完成母树林抚育6 965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