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耕地
第二节耕地
1953年前、上甘岭林区未有耕地。1954年首建河南机关农场开荒80亩,相继建立长青农业社开荒30亩。1955年后家属增多,成为开荒主力。1957年农场及各单位开荒775.5亩,家属开荒445.5亩。1958年农场、冬林场及各生产单位共有耕地l 485亩,家属有耕地1 162.5亩。1959年各林场农场大力开荒,耕地增至4 959亩。1960年号召自给自足,加速企办农场和家属生产队的发展,全林业局共开荒8 808亩,拥有耕地突破1.4万亩。1965年至1966年间为安置青年而兴建农林新村,加速垦荒。1968年相继建成红卫、向阳、东方红、“五七”四大农场,耕地面积迅速扩大。1970年耕地面积达到历史最高峰,全区农业拥有耕地达2.4万亩。以后随农场经营能力减弱及家属生产队减少,逐年撂荒,耕地面积迅速下降。1975年全区农业耕地面积1.78万余亩。 1980年有耕地1.9万亩。经进行退耕还林,至1983年耕地面积减至1.5万亩。1985年全区农业耕地仅为1.2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