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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家属生产队

第十节家属生产队


60年代初期,一些基层单位为解决职工吃菜,将家庭妇女组织起来,成立家属生产队,进行农业生产。以后家属生产队逐步发展,至70年代初,上甘岭区各企事业单位及红山街道办事处所属13个街道居民委员会都办起自己的家属生产队。1973年上甘岭区共有家属生产队21个1 524人,耕地1 663亩,总收入39.4万元。同年,卫国林场家属生产队和溪水林场家属生产队被评为伊春市先进单位。卫国家属生产队队长张桂香、溪水家属生产队队长付玉芹、红山镇红旗家属生产队队长魏玉芝以先进家属生产队代表的名义出席了伊春市劳动模范大会。70年代末,有的家属生产队与青年点合并,有的家属生产队土地退耕还林,有的家属生产队因队员年龄过大转向家务,青年妇女转向其它工作,家属生产队数量逐年减少。1984年仅剩卫国、蔚岭、红旗、跃进、丰收、前进6个家属生产队310人,耕地752亩,总收入26.7万元。
  1975年有家属生产队22个1 808人,耕地583亩,总收入60.9万元,公积金1.6万元,公益金0.95万元。
  1978年有家属生产队13个1 409人,耕地406亩,总收入53.3万元,公积金6.6万元,公益金0.05万元。 1981年有家属生产队7个718人,耕地1 177亩,总收入7万元,公积金2.2万元,公益金0.45万元。 1984年有家属生产队6个310人,耕地752亩,总收入26.7万元,公积金1.2万元,公益金0.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