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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房屋建筑

第二节房屋建筑


1953年至1985年,上甘岭区基本健设投资22 514万元,建筑面积42.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亩积25.3万平方米。1953年,基本建设伊始,山上山下同时开工建筑,投资166.5万元,实际完成107.1万元。建筑面积19 498平方米,其住宅面积9 379平方米。所建房舍大部分采用木刻楞、板夹泥、土坯墙等简易结构。
  1955年,基建投资262.2万元,实际完成238.72万元。建筑面积4 335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3 000平方米。同年,建职工浴池135平方米,是上甘岭林区第一栋砖木结构房舍。
  1956年后,上甘岭森工局建筑事业始从长远出发,房屋建筑转以砖木结构为主。同年投资269.62万元,实际完成218.92万元。建筑面积4 126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3 246平方米。砖木结构2 830平方米,简易结构1 296平方米。
  1959年,建筑投资175.97万元,实际完成175.97万元。其中,外资39.7万元,国投29.6万元,自筹56.67万元。建筑面积8 963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 650平方米,全部砖木结构。同年,建成一幢1 630平方米苏式砖木结构二层楼房和一座32米高的烟囱,标志着上甘岭区建筑水平的发展。
  1960年,建筑投资197.3万元,实际完成197.3万元。建筑面积8 479平方米,其中砖木结构纤维板厂房2 118平方米,制材厂房2 020平方米。
  1961年,建筑投资69.4万元,实际完成69.4万元。建筑面积7 02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4 100平方米。跨年度重点工程林业局办公大楼为上甘岭最大建筑之一。主楼三层,两翼二层.面积3 735平方米。施工中,工程技术人员和建筑工人严格执行计划,细心研究工程技术,搞好施工质量,提前半月完成建筑任务。
  是年,为解决职工住宅不足问题,首次实行“自建公助”办法建设职工住宅。职工自建为主,企业适当补助为辅。住宅指标分配单位,每户补助200元。
  1967年至1971年,正处“文化大革命”期间,许多技术人员离开职能岗位,建筑业处于缓慢状态。1967年投资76.17万元,实际完成55.61万元,建筑面积510平方米,为历年最少。
  1972年至1979年,基本建设改变了建局初期的局面,在工艺和造型方面力求美观;在结构方面以砖木为主;在保温、采光、实用方面,讲究质量、宽敞、大方;在建筑设备方面;电力机械代替了手工操作。
  1972年,基本建设恢复了正常施工,建筑投资114.5万元,实际完成114.5万元。建筑面积5 325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345平方米。
  1975年,建筑投资118.6万元,实际完成113.45万元。建筑面积4 92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 100平方米。同年搅拌机、绞盘机、推土机、吊车、翻斗车等用于建筑工地,提高了劳动效率。
  1976年,建筑投资104.6万元,实际完成102.3万元,建筑面积3 200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 500平方米。家属住房由原来每栋6户,平均25平方米,改为每栋5户,平均30平方米。
  1980年至1985年,建筑总投资2 035.94万元,实际完成1 900.34万元。建筑面积45 343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7 292平方米。建筑楼房面积9 856.51平方米,是建局以来建筑楼房面积的4倍。1985年建成上甘岭区第一幢家属楼,4层48户,面积2 139平方米,安装有暖气和上下水道等设备。
  自1980年加速城镇化建设以来,上甘岭大街(上甘岭路)经过6年的建设,已经形成一条城市化街道。路面用混凝土铺成,宽敞整洁。两侧为人行道,铺有硷方砖,植有绿柳。沿街两侧建有人大常委会、基建工程处、税务分局、粮食分局、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办公楼和新华书店、职工浴池、上甘岭百货商店、职工俱乐部等文化服务性大楼。
  山上建筑,由于作业区变动,场址迁移,早期建设的一些场所(见附图)(瑞山、伏龙山等)已不复存在。现在场所也大部分进行政建。1985年据城镇房屋普查统计,山上全民自管产房屋543栋,面积107 910平方米。其中住宅372栋,面积63 558平方米。集体自管产房屋12栋,面积25 663平方米。其中住宅75栋,面积14 40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