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供销合作商业
第四章供销合作商业
上甘岭区供销合作商业产生于1956年,由地方国营商业成立收购组,职工3人,开展上甘岭区土特产品及废旧物资收购工作。1962年划归伊春土产公司管理,有职工5人,收购室和库房100平方米。1966年回归上甘岭区商业科管理。1973年收购组改为农副科,成为上甘岭区直属科级经济实体单位,下设收购组、计财股、业务股、门市部、有职工22人,当年购进商品总额27.5万元,销售商品总额31.7万元,实现利润1.3万元,费用率18,资金周转5次,自有流动资金3万元,全部流动资金5.9万元,劳效13。收购蜂蜜103担,山野菜4吨;收购杂铜、废铅、锡、铝、钢铁、纸、橡胶、麻制品共计4 630担;收购兔、猪、狗、牛、马、羊、灰鼠、元皮等皮张1 854张。 1984年6月,农副科易名为上甘岭区供销社联社,下设人秘股,科技生产股、业务股、计财股、门市部。职工42人。有办公主、仓库、营业生计770平方米。负责全区职工和农民群众的生产资料、生活日用工业品的供应;多种经营产品、林农副产品、山特产品、废旧物资的收购和推销;为生产者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提供技术、信息及运输工具。1973年至1985年,上甘岭供销社商品购进累积总额达817.1万元,商品销售累积总额达844.3万元,上缴利润28.1万元。其中,1985年购进商品总额73万元,销售商品总额97.7万元,实现利润1.9万元,拥有流动资金37万元。收购土特产品17.4万元,皮张557张,废旧物资9.5万元。(见附图)(见附图)(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