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流动资金
第二节流动资金
上甘岭林业局流动资金中定额流动资金占80%,非定额流动资金占20%。
1956年定额流动资金年末实际占用189.4万元。其中:储备资金53.2万元;生产资金91.6万元;成品资金用39.9万元;商粮及生活供应品资金4.7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331.6万元。
1966年定额流动资金年末实际占用184.5万元。其中:储备资金139万元;生产资金11.4万元;成品资金31.6万元;商粮及生活供应品资金3.5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颔221万元。 1972年定额流动资金年末实体占用343.6万元。其中:储备资金238.5万元;生产资金0.2万元;成品资金104.9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378.8万元。
1984年定额流动资金年末实际占用740.7万元。其中:储备资金278.6万元;成品资金221.2万元;商粮及生活供应品资金240.9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570.9万元。 1985年定额流动资金年末实际占用617万元。其中:储备资金268万元;成品资金349万元。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589万元。
△储备资金管理 物资科负责物资采购、验收,控制储备量和储备期。财务科负责审查采购计划、支付贷款、登记总帐和明细帐、编制材料耗用汇总分配表、计算产品材料成本、调正材料价格差异、核对帐目,使帐卡物相符。(见附图)
△生产资金管理 生产资金由财务科与生产科共管。主要为合理安排生产计划,控制投产时间和数量;掌握生产进度,加强生产调度;缩短生产周期;节约生产消耗;降低产品成本;加强各种半成品的管理
△成品资金管理 成品资金由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共同管理。管理原则为:严格履行销售合同,加强销售的计划性,使企业的产、运、销密切衔接,避免产品积压,减少成品资金占用量;加强对库存产品的管理,严格计量验收,保证产品质量,克服亏库现象;加强销售结算工作,及时办理托收手续,收回贷款。
△财务收支计划管理 上甘岭林业局木材、锯材及其他产品的销售收入,不论外销、内销,均由贮木加工厂统一办理划拨送财务科,并由银行办理托收。林业局财务收支计划由财务科统一掌握,实行收支两条线,对基层单位资金占用和计划经济指标实行控制、监督和月末内部拨款的办法,有效地平衡和调度资金,满足发展生产的需要,改善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