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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成本

第三节成本


 上甘岭林业局主要产品为木材和据材。木材采运是多阶段连续生产,分伐区、运材、贮木场三大生产过程。原木生产中所发生的费用都是直接费用,伐区结存的原木为生产品,所以计算木材生产的成本采用“平行结转分步法”。成本项目有10个:(1)原材料,(2)燃料及动力,(3)工资,(4)提取职工福利基金,(5)委托生产资,(6)生产准备费,(7)修理委,(8)更新改造费。(9)车间经费,(10)企业管理费。据材生产以原木为原料,经过原木进锯剖料、锯木、选材、归垛等工序,形成产品。生产过程短,连续不间断,没有在产品,所以计算锯材生产成本采用“简单法”。成本项目有六个:(1)原材料,(2)燃料及动力,( 3)工资,( 4)提取职工福利基金,(5)车间经费,(6)企业管理费。 林业企业成本核算采取“双轨制”,既核算成本项目,又核算费用要素。费用要素有九类:(1)外购材料,(2)外购燃料,(3)外购动力,(4)工资,(5)提取职工福利基金,(6)折旧费,(见附图)(见附图) (7)大修理基金,(8)利息支出,(9)其他。报此进行生产费用的核算和成本计算。
  上甘岭林业局的成本管理,每月为1个成本计算期,不定期进行成本分析;由财务科和相关单位参加,找出差距,堵塞漏洞,降低成本。
   1959年,生产原木543 062立方米,总成本7 440千元,单位成本13.70元/立方米,是建局以来单位成本最低的一年。1985年生产原本147 100立方米,总成本9 528千元,单位成本67.97元/立方米,是建局以来单位成本最高的一年。1966年锯材产量55 639立方米,总成本4 502千元,加工成本12.14元/立方米,单位成本81.06元/立方米,是有记载的单位成本最低的一年。1971年锯材产量42 528立方米,加工成本10.93元/立方米,单位成本93.86元/立方米,加工成本为历年最低。1982年锯材产量42 420立方米,总成本7 282千元,加工成本27.99元/立方米,单位成本171.76元/立方米,单位成本和加工成本均为历年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