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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会计核算

第五节会计核算


自1953年建局起,上甘岭林业局一直实行两级核算制。基层单位实行报帐制,只计算直接发生的生产费用,不计算全部成本和利润。而林业局对基层单位所发生的各阶段生产费用进行汇集,并分配管理费税计算全部成本,以及按规定比例提取各专用基金和计算利润。 上甘岭林业局所采用的记帐方法,是按上级统一规定而变换的。1952年至1966年采用借贷记帐法。1967年军1974年采用帐户收付记帐法。1975年至1981年改用增减记帐法。1982年后重新采用借贷记帐法。
  在会计核算上,上甘岭林业局先后采用过二种形式:1953年至1955年采用“凭单日记帐核算形式”。使用这种方法,帐簿组织严密,核算资料细致详尽,但复杂繁琐,不适应森工企业的核算。1956年改后“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 科目汇总表核算程序为:
  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的总表,编制收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根据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根据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登记明细表;根据记帐凭证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根据科目总表登记总帐;月终将总帐和明细帐核对相符后,编制会计报表。(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