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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物价管理

第一章物价管理


 在80年代以前,物价实行归口管理,商粮物资及各种非商品收费项目均执行上级下达的各类商品价格。1980年4月物价工作划归区管理,在计划科配备一名专职物价员,宣传贯彻国家物价方针、政策、法规,办理物价报批手续,监督检查区内各种商品价格及非商品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1984年4月18日,区设物价科及物价监督检查所,各有工作人员两名,按物价分级管理权限,负责上甘岭区商业产品的定价、调价,调查部分农产品的成本,为上级制定价格提供科学依据。
  50年代,粮食、植物油、棉布、蔬菜及生产资料供应比较充足,物价基本稳定。1960年国家出现严重自然灾害,物品奇缺,投机倒把活动猖撅,市场多数物品价格大幅度上涨。猪肉议价每斤高达10元,大米与面粉议价每斤1元,土豆议价每斤5角。1962年后,渡过困难时期,市场物价又渐趋稳定。80年代中期,猪肉、鱼、蛋、禽、果品、烟酒等物价有所上涨,其它生活必需品一直比较稳定。
  上甘岭区各类商品物价概况:
  1955年
   标准面粉 每市斤0.223元
   二等大米 每市斤0.142元
   二号小米 每市斤0.067元
   二等楂子 每市斤0.063元
   二等高粱米 每市斤0.070元
   玉米面  每市斤0.059元
   食油   每市斤O.417
   秋白菜  每市斤0.027元
   萝卜   每市斤0.020元
   土豆   每市斤0.038元
  苹果    每市斤0.330元1958年
   白市布   每尺0.27元
  北方牌肥皂 每块0.16元
  普通火柴 每包0.20元
  牛肉   每斤0.68元
  猪肉   每斤0.75元 刀鱼   每斤0.50元 鸡蛋   每斤0.95元 标准面粉  每斤0.21元 二等大米  每斤0.175元 二等小米  每斤0.086元 二等楂子  每斤0.082元 玉米面   每斤0.073元 高粱米  每斤0.082元
   食油 每斤0.63元]1965年
       白市布 每尺0.315元
       肥皂 每块0.23元
       火柴 每包0.20元
   面粉每斤 0.185元
   大米 每斤0.185元
   小米  每斤0.112元
   玉米面 每斤队0.095元
      秋白菜 每斤0.032元
      茄子 每斤0.05元
      菠菜 每斤0.10元
      萝卜 每斤0.021元1975年
   牛肉 每斤0.72元
   猪肉 每斤0.85元
   刀鱼 每斤0.53元
   鸡蛋 每斤0.95元
   秋白菜 每斤0.029元
   茄子 每斤0.07元
   菠菜 每斤0.13元
   土豆 每斤0.045元
   苹果 每斤0.38元1986年
   白市布 每尺0.38元
     肥皂 每块0.23元
     火柴 每包0.30元
         牛肉 每斤1.78元
         猪内 每斤1.65元
         刀鱼 每斤1.24元
         鸡蛋 每斤1.50元
     秋白菜 每斤0.03元
     茄子 每斤0.10元
     菠菜 每斤0.25元
     萝卜 每斤0.027元
     土豆 每斤0.052元
     苹果 每斤0.54元
        面粉 每斤0.185元
        大米 每斤0.185元
        小米 每斤0.112元
        楂子 每斤0.10元
        玉米面 每斤0.095元
  1984年4月,物价监督检查所在成立之后,对上甘岭同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执行价格法规、政策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对物价违纪案件进行了严肃处理。
  △物价监督检查所 1984年4月成立,定员2人,与物价科合署办公,在业务上受伊春市物价局指导。它的职权是依法行使物价监督检查和处理价格违纪行为,对同级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及上甘岭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位工商户执行价格法规、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见附图)(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