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市场管理
第六节市场管理
50年代与60年代初期,红山镇红山街与铁路街交汇处设有农贸市场1处,经常上市出售商品者30余人。上市商品多是蔬菜、菜苗、烟草、肉蛋、仔猪、笤帚等农副产品,蘑菇、木耳、榛子、松子、山茄子、都柿等山特产品。1965年后受国家政策制约,农贸市场取缔。1980年国家对集市贸易实行开放政策,在上甘岭大街东段十字路口和红山回民饭店门前丁字路口,又恢复两处农贸市场。
1985年上市商品总金额73万元,平均每日上市出售商品者达90人。其中有证商贩60人。年成交金额67万元,其中,肉食蛋禽类258 386元;粮食类690元;烟麻类32 746元;水产品类25 534元;干鲜果品类52 340元;饲料种苗类13 741元;家畜幼禽类22 773元;油脂油料类21 480元;干鲜菜类54 989元;日用杂品类4 298元;大牲畜类650元;工业品类180 173元;其它类6 545元。
同年收缴市场管理费10 200元,处理市场投机倒把违章案件3起,罚没款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