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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妇女活动

第三节妇女活动


60年代,妇女活动是以生产为中心,1960年城市公社化时,有307名妇女走出家门,面向社会,先后办起烤胶、木器、编织、被服等27个小工厂、81个集体会堂、55处幼儿园、托儿所和各种服务网点,促进了林业的发展。1965年组织了11个职工家属生产队,开荒种菜174垧,缓解了林区职工吃菜难的问题。
  进入70年代,妇女生产门路扩大。1974年有1 453名妇女参加农副业生产。除生产蔬菜外,还办起弹棉厂、压面厂等服务性行业。溪水林场家属生产队有40名妇女,种地500多亩,年产蔬菜粮豆等41.5万斤,实现全场蔬菜自给有余。1979年有1 126名妇女分布在全区各条战线,从事社会生产劳动,140人从事街办工业,收入15.5万元;78人在后勤服务,收入4.6万元;4O人进行副业生产,收入8.4万元。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给80年代的妇女工作带来了新的活力。1980年全区开展了五好家庭、五好个人、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手活动。到1985年,全区涌现出三八红旗集体81个,市级2个,跃进街妇代会被评为省和全国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662名,市级6名,活性炭厂祁玉梅被评为省级红旗手,跃进街妇代会副主任于淑芝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1983年光荣地出席了全国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五好家庭2 541户,市级41户,跃进街编织专业户潘文华家被评为省级“五好家庭”;五好个人204名。在开展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中,美林经营所、跃进街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街”的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