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上甘岭(局)行政机构
第二章伊春市上甘岭区人民政府(上甘岭林业局)
第一节上甘岭(局)行政机构
1953年7月,上甘岭森工分局与红山森工分局合并成立上甘岭森工局,费强任局长。下设8个科:行政科、人事科、材料科、财务科、计划科、生产科、工资料、基建科;2个室:监察室、秘书室。
1954年增设保安科,1955年又撤消。1956年人事科与工资科合并为人事工资料;撤消计划科、财务科、监察室、秘书室,成立经理科、调统室、防火指挥部。1958年撤消经理科,恢复人事科、工资料、保安科、监察室;行政科改为行政办公室;成立生活福利科、供销科、木材销售科。
1958年6月,洼心河经营所并入上甘岭森工局,成立上甘岭林业局,贾云山代局长。同年11月成立上甘岭人民公社,郜桂枝任公社副主任。人事科与监察科合并为人事监察科,成立文教科、供应站,撤消木材销售科、保安科。1959年人事监察科与文教科合并为人事监察教育科,工资科改为劳动科,恢复保安科,成立营林科、科学研究所、林产工业科。 1960年成立上甘岭区人民委员会,贾云山任区长,郜桂枝任副区长。下设科室有:行政办公室、人事监察科、劳动科、财务科、计划科、采运料、调度科、供销科、材料科、保安科、林产工业科、营林科.社会福利科、动力科、交通工业科、农副科、商业科、农业科、基建科、卫生科、房产科、民政科、文教科、粮食科、科学研究所、防火指挥部。 1961年,采运科改为生产科,交通工业科改为交通科,增设地方工业科,撤消社会福利科。1962年撤消区社建置。1963年营林科改为营林处,成立木材验收科,增设人民接待室。
1964年,伊春设特区,上甘岭恢复区建置,与林业局合署办公,王福基任区(局)长。增设生产指挥部、技术室。 1966年林业局单独管理的科室有;行政办公室、计划科、财务科、材料科、保安科、基建科、技术室、生产指挥部。与区政府联合管理的科室有;人事监察科、劳动工资料、农业福利科、卫生科、文教科、交通工业科、民政科、粮食科、商业科、安置办公室。
1967年8月8日成立上甘岭区革命委员会,下设办公室。22日成立生产委员会,下设林业组、计财组、劳资组、基建组、农业组、工交组、设计组、财贸组、卫生组。鄢会君任革委会主任。
1968年2月,区革委会增设政治部,生产委员会改为生产部。同年10月,学习灵宝县经验,撤消政治部、生产部;仅设政工组11人,生产组17人.办事组6人,后勤组6人。1969年1月,改设革委会办公室,主任张雨泽;政治部,主任王兰新;生产委员会,主任赵云田;群众工作委员会,主任仇家平。
1969年9月,区革委会决定:生产委员会下设林业组、劳资组、农业组、财政组、工交财贸组、卫生防疫站、战备组、防火指挥部;政治部下设组织组、宣传组。同年10月,成立上甘岭区人民武装部。12月增设保卫组。
1970年1月,伊春地区革命委员会决定伊春市上甘岭区革命委员会与黑龙江省上甘岭林业局革命委员会合署办公。路振任革委会代主任。同年11月保卫组改为保卫部。
1971年各组恢复科建制。
1972年,区革命委员会下设政治部、生产部、区革委办公室、战备办公室、武装部。具体办事机构有:生产科、计统科、农业科、民政科、林政科、工交科、财政科、机械军工科、煤炭科、卫生科、文教科、物资供应科、福利科、林产工业科、保安科、劳动工资料、商业科、粮食科、基建科、接待室、防火指挥部。
1973年,战备办改为人防办,农业科改为多种经营科,撤消林产工业科,增设总务科/知青办公室、省林科、人事科、木材销售科。1974年,工交科与机械军工科合并为机械科,木材销售科并入生产科,撤消多种经营科;恢复农业科、林产工业科,成立科学研究所。1975年撤消总务科,恢复木材销售科,增设农副科。1976年增设广播事业科,林产工业公司与林产工业科合署办公,成立地震办公室。1977年人事科并入党委组织部,粮食料改为粮食分局,科研所改为科技科,增设调度料、外贸科,撤消地震办公室。1978年成立工农教育办,调度科改为调度室。1979年文教科分为文化科、教育科,农机站改为农机科,机械科改为动力科,市场管理所改为工商行政管理科,撤消广播事业科,增设工业科、交通科、大庆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
1980年知青办并入劳动工资料,营林科改为营林处,撤消大庆办,恢复人事科、广播事业科,增设企业管理科、总工程师办公室。1981年增设城建科、节能办公室。1982年企业管理科改为企业整顿办公室,增设资源管理科、社队企业科、多种经营办公室、司法科,成立上甘岭区劳动服务公司、教育中心。1983年,撤消节能办,成立绿化办公室、区志办公室、地名办公室。1984年成立上甘岭区生活服务公司,增设产品经销公司、审计局、物价科、检验科,档案室改为档案科,机械科改为机电科,农副科改为上甘岭区供销社,撤消社队企业科。
1985年上甘岭区政府(上甘岭林业局)下设科室有:政府办公室(含秘书室)、计划科、财政科、劳动工资科、生产科(含调度室)、营林处(含病虫害防治站、林木种子站、气象站)、林产工业科(含林产工业公司)、多种经营科、农业科(含兽医站、良种站、农机站、植保站、农技推广站、水利土地河沙管理站)、木材销售科(含产品经销公司)、检验科、广播事业科、机电科、基建科、安全监察科、交通科、交通运输管理站(人事、财务、业务均由伊春交通管理局管理)、林政科、护林防火办公室(含林政防火检查站、森林消防专业队)、教育科、文化科、业教办、人事科、民政科、城建科、卫生科、防疫站、妇幼保健站、资源科、外贸科、科技科、档案科、信访办、人防办、计划生育办、粮食分局(人事、财务、业务由伊春市粮食局管理)、工商分局(人事、财务、业务市伊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税务分局(人事,财务、业务由伊春市税务局管理)、劳动服务公司(含知青办)、生活服务公司、教育中心、审计局、司法科(合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物价科(与物价管理所合署办公)、物资料、商业科、工业科、体改办(合工普办)、区志办、总工办、公安局、武装部。基层单位有:卫国林场、永绪林场、溪水林场、新风林场、阳光林场、枫桦林场、山峰林场、美林经营所、查山经营所、长青经营所、蔚兰经营所、红山经营所、沿河农场、青山农场、平川农场、锦绣农场、贮木加工厂、综合利用加工厂、机修厂、路电处、汽车队、砖厂、基建工程处、医院、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含职业高中)、第一小学、第二小学、森调队、服务站。另外还有:粮库、饲料站、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电局、电业所、新华书店,以上单位人事、财务、业务均由伊春市对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