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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法制宣传

第八节法制宣传


 1982年司法科成立后,立即创办《司法简报》进行法制宣传。1983年又在区广播站自办节目中列入法制专题讲座,播放《新宪法》5讲;《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律师公证暂行条例》、《婚姻法》、《经济合同法》、《森林法》等20讲;打击刑事犯罪的有关方针、政策10讲。同年还利用幻灯放映了《学习新宪法》3套,《省市打击刑事犯罪公判大会》2套,自编《打击刑事犯罪标语》1套。同年由区党政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基层进行法制宣传巡回报告192场,听众共达3.2万余人次。1984年司法科筹办《打击刑事犯罪》展览,共组织干部、工人、群众参观66场次,并利用宣传车、宣传栏进行了广泛宣传。同年9月,上甘岭区司法科在伊春司法局“法制宣传工作会议”上介绍了《我们是怎样搞好法制宣传工作的》经验。
  1985年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报告会,对广大群众和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制定了《普及法律常识五年规划》。同年成立普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