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人民调解
第九节人民调解
上甘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1978年。1983年司法科在卫国林场和红山镇跃进街整顿健全调解组织试点工作。同年3月28日召开“上甘岭区整顿健全组织工作会议”。4月区政府(83)25号文件转发司法科关于“整建调解组织方案”。5月末:全区调解组织普遍整顿和健全起来,初步形成以调解委员会为基础的三级调解网。全区共建调解领导小组8个,调委会80个,调解小组65个,调解人员703人。
1983年至1985车司法科共举办8期调解主任和兼职司法助理培训班。
1983年全区调解离婚案21件,继承案2件,房地产案3件,赡养素4件,损伤赔偿案10件,邻里纠纷案27件,防止可能发生非正常死亡8起。
1985年受理纠纷案则5起,比1984年下降60.4%,调解纠纷率为法院受案数2.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