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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律师

第十节律师


 上甘岭区法律顾问处于1983年8月成立,侯殿元任顾问处主任。1984年4月省司法厅任命候殿元为律师,任命李忠和、邓文武为实习律师。1985年1月法律顾问处改为律师事务所。
  1983年8月2日邓文武第一次在翠峦为于滨江流氓一案进行刑事辩护,30日李忠和在上甘岭第一次为卢福胜伤害致死一案进行刑事辩护。
  1983年至1985年律师顾问处受委托为犯人进行刑事辩护21次,代理诉讼3次,解答法律咨询55件,代写诉状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