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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兵役

第四节兵役


上甘岭区兵役工作始于1960年,征集对象为年满18岁至20岁的男性职工,征集时间为春秋雨季,兵种、数量不定。1964年征集对象扩大到在校生和社会青年。1971年后不在征集在校生和青年职工。1980年征集对象又扩大到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应征待业青年在居住地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户口在红山镇报名。征集过程为适合青年自愿报名,通过所在单位目测,政审合格后报征兵办公室复审,确定受检对象、然后经体验、政审单位走访、家资、病史调查,最后由中共上甘岭区委和征兵领导小组统一定兵。
  上甘岭区于1960年至1985年共征集新兵870名,因切实抓好兵员质量,二十多年未曾出现退兵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