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概述
第五章职工教育
第一节概述
上甘岭区职工教育由扫盲开始,逐步发展到普及文化教育及技术培训。1954年贮木场建立了全区第一所职工业余学校。1955年为贯彻全国职工业余文化教育精神,成立上甘岭森工局职工教育委员会,配备16名专职教师76名兼职教师。1956年开始扫盲运动,至1958年发展为本化普及,全林业局建职工业余学校21所,参加学习的职工达7 564名,入学率93.5%。并创造了许多新的学习形式:白天文化教员背上小黑板,利用工人休息时间,在劳动现场教书识字,称为文化上山;晚上,文化教员又走家串户,辅导学习,称文化上门;职工出门,看见啥写啥,叫见物识字;在工人上下班的路口设立岗哨,将事先准备好的识字卡片,交职工认读,认识则通过,不认识则就地教会,叫文化监督岗。年末学习较差者能识四五百字,优秀者可识两千余字,对1959年后兴起的诗歌创作起到促进作用。 扫盲运动过后,职工业余文化教育转由文教科兼管,加之3年自然灾害,职工教育力量减弱,专职教师减少,活动逐步见少。1963年提出巩固、提高,适当发展职工教育,恢复专职教师,于15个单位办学。1966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红专学校纷纷解体,职工教育处于停顿状态。“文化大革命”后期,更多数单位仍配备有专职教员,但只做文秘工作和工会工作,职工教育未有较大活动,时断时续。 1978年黑龙江省召开工农业余教育会议,提出职工教育的重点为“两补一扫”。1979年上甘岭区成立工农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职工教育以“双补”(补习文化,补习技术)为主要内容,得到恢复发展、巩固提高。1983年文化补课1 447人,技术补课433,全员培训入学率55.3%,文化补课合格率57.7%,脱产学习率达15.8%。三率指标不仅完成,还补上以往欠帐。1984年一些基层单位建立职工教育机构,贮木场成立业教股。职工教育办公室根据各基层单位学员情况、采用分档次、分台阶办法编班学习。区举办文化补习班按招收名额的一倍下达指标,经考试,依成绩入学,把住入学关。帮助名单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其教案,不备课不许讲课,把住教学关;将集中考试改为分单位进行,把住考试关。同年利用基层单位教学基地充足,设备齐全的优势,进行多渠道多种形式办学,共举办业余与半脱产学习班13个273人,全脱产班8个276人,各种技术业务班134个798人。
1984年职工教育开始实行承包责任制,由区政府与各单位签订合同书。同年制定了《职工教育管理办法》。
职工教育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不断提高全区工人干部政治思想、科学文化、业务技术和经营管理水平,使职工教育逐步走向正规化,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职工教育的基本任务是: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按着全员培训、全面培训、全程培训的方针,对职工施以政治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和管理教育,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一定文化水平的、能够掌握现代劳动生产技能技巧的、懂得管理现代化经济和现代化科学技术的职工队伍。
第二章职工教育的职能
第三条 职工教育的职能,就是从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运用各种手段,以教育的形式,有计划有目的的向职工传授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开发人的智力资源,提高劳动者的生产能力和操作水平,为提高劳动生产率,为实现企业现代化,培养各级各类人才。
第三章 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第四条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切实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领导,做到思想、规划、组织、措施四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党、政工、团、组织人事、劳改、科技、教育部门要加强领导,统一管理,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共同为搞好职工教育工作而努力。
第五条 在区党委和区政府的领导下,设立职工教育委员会。职工教育办公室是职工教育的职能部门、培讯部门、教研部门的统一实体单位,是全区职工教育的综合部门。职教办要认真执行上级指示和职工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培训规划,检查了解全体职工教育情况,总结、督促、指导全区职工教育工作,给区党政领导当好参谋,协调沟通各部门工作,及时提出解决全区职工教育中的关键问题。
第六条 在职工教育委员会为领导下,建立职工学校和电大工作站。职工学校配备校长,电大工作站配备站长。选拔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作电大、职工学校的负责人。
在目前情况下。职工学校和电大工作站可组成一个班子,一套职能人员、两个牌子,行使两套业务。职工学校、电大工作站为科级单位。合属后可配书记1人,校长1至2人,教务主任1人,总务管理人员1人。师资在全区不足的情况下暂配6至7人,主要为胜任高中课程教学的大中专毕业生。
第七条 各基层单位可根据职工、青年队伍请况,成立职工教育股或领导小组。职工教育股的股长应由组织部门任命,职工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应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分管领导、文教、工会、共青团等有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期,不能徒有虚名。区成立职工教育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区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教育中心主任担任。教育委员会成员由劳动、人事、组织、教育、科技、财务、计划、机电、党办、政府办、工会、宣传部、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组成。职工教育办公虚设主任或副主任1至2人,文化干事 1人,技术培训干事1人,内勤干事1人,综合财务1人,教研员2人。
第八条 基层单位专师配备比例。职工、青年在150人以下的,设兼师1人,兼管此项工作,工作量可占50%。150人以上至300人可配专师1人;3O0人至5O0人可配专师2人;5O0人至700人可配专师3人;70O人至9000O人可配专师4人;1 000人左右可设专师5人。兼师配备,由单位选拨,区职工教育办下聘请书。这样形成一支适应职工教育需要,胜任职工教育工作的专兼师队伍。
第四章 教学管理
第九条 各级学校、教学班,必须按上级行政部门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对实验、考试、课堂设置、作业等教学环节,做出合理的安排,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条 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教师要按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进行教学活动。要做到:1.上课必须备好课,不备课不能上课。2.保证上课时间,按时上课。3.讲课层次要清晰,语言简炼准确,通俗易懂,活泼、生动、形象,富有趣味性;声音清晰宏亮,快慢适度;板书规范,布局合理,内容和目的明确,重点突出,传授知识准确,作业适量,代表性强;深入浅出,精讲多炼,简明易懂,进行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 备课是讲好课的前提,要求教学者上课必须事先备好课,根据成人教学特点和大纲要求,编好教案,做到备教材、备教法、备学员、备教具、备作业。教案要写明课题、目的、重点,难点、教学过程、时间分配、教学方法。根据教材与学生情况留有针对性作业。
第十二条 作业要有针对性,适量,避免搞题海战术。批改作业要认算及时,注意典型纠正,通过批改作业,了解学生情况,从而改进教学工作。严防学员代批作业。
第十三条 成绩考核是了解学生对所学的知识掌握情况的方法。也对教师教学工作的检验。 考试方法采用课堂提问、黑板解题和书面测验。考试数次不宜过多,可进行单元、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评记以结业考试为主,平时考试做为参考。
第五章办学形式
第十四条 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区可成立职工学校或电大工作站,举办离职培训或业余培训,开办业余文化技术培训班和电大班。 1.通过职工学校、电大工作站,举办脱产、半脱产班。 2.鼓励职工参加函授学习,自学。 3.各单位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开办离职和业余培训班。 4.选送去外地进修学习。
第六章 办学条件
第十五条 备品仪器的购置,根据所需本着节约精神,统一由职工教育办购买供应。使用单位要登记造册,妥善管理。教学基地建设,要达到或超过人均0.3一0.5平方米,要求教室整洁,明亮。
(以下缺失)
1984年全区职工5 116人,有2 942人达100学时以上,全员培训入学率67.5%,超伊春市下达指标12.5%。198年5职工脱产培训25人。(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