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行政区划
第二章行政区划及区(局)址
第一节行政区划
建局初,施业区内划昆仑、荒沟、丰岭3个分区,设丰峦、丰林、丰岗、青年、昆仑5个作业所。
1953年9月9日,森林工业分局改为森林工业局后,将5个作业所变成丰峦、丰林、丰岗、丰森、丰茂、丰秋、丰岭、青年、昆仑、丽林、兴隆11个伐木车间。翌年伐木车间易名伐木场,新增建设、生产、胜利和兴山伐木场。同时撤销丰秋伐木车间。
1955年至1956年,经撤销合并,伐木场缩减为8个,即丰峦、丰林、丰茂、丰岭、青年、昆仑、丽林、兴隆伐木场。实行以场轮伐,以场定居,各伐木场普遍建立居民村落。
1958年10月13日人民公社成立后,林业施业区又为行政区,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是年5月,将8个伐木场改为10个林场,统按顺序号排列,即第一林场(丰茂)、第二林场(丰峦)、第三林场流沟)、第四林场(丰林)、第五林场(胜利)、第六林场精年)、第七林场(兴隆)、第八林场(小昆仑)、第九林场(大昆仑)、第十林场(丽林)。并辖金峰农业生产大队,局农场(后为抗大农场)。翌年又增乐园农业生产大队。
1962年8月28日,所属林场取消顺序排号,恢复原名,变为丰茂、丰峦、丰林、胜利、青年、小昆仑、大昆仑、丽林和兴隆9个林场,同时成立金山、丰沟、卧龙河、丰岭森林经营所。金山森林经营所辖小昆仑和区(局)址(包括金峰农业生产大队)区域;丰沟森林经营所辖丰茂、丰峦,丰林区域;卧龙河森林经营所辖兴隆、丽林、大昆仑(包括小昆仑农场。乐园农业生产大队)区域;丰岭森林经营所辖胜利和青年区域。
1965年10月9日,在丰茂、丰林、丽林、小昆仑、白山、丰岭、大昆仑。卧龙河、丰沟等林场(服务站)、森林经营所,乐园、金峰农业生产大队和抗大农场居民点,设12个场(所)队合一的村公所。
1980年,区人民政府决定,在白山、丰岭、丰林、丰茂、丽林、小昆仑林场,丰沟、大昆仑森林经营所和抗大、横山农场建立10个基层街道办事处。1983年至985年,横山农场变为森林经营所,划定经营管区;新增金山林场街道办事处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