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林木构成及消长
第一节林木构成及消长
1953年国家林业部一类经理调查,辖区总面积184 528公顷,林木蓄积为21 836 000立方米;森林覆被率达57.6%。在林木蓄积中,幼龄林占1.2%,中龄林占1.2%,成过熟林占97.6%。林木构成为:针叶树种占71.8%,阔叶树种占28.2%。红松占总蓄积的57.5%。据资源档案记载,1952年至1958年,年均林木消耗量452 540立方米,枯损量187 098立方米;年均生长量306 590立方米。
1959年,乐园施业区由吴溪局划入,区(局)施业区面积增至189 967公顷。 1967年伊春林业管理局组织森林调查,林木蓄积为16 025 548立方米;森林覆被李达65.4%。其中,幼龄林占4.3%,中龄林占8.4%,成过熟林占87.3%;针叶树种占43.8%,阔叶树种占56.2%。红松占总蓄积的17.9%。此间,年均林木消耗量449 381立方米,枯损量161 946立方米;年均生长量264 044立方米。
1968年至1969年,乐园施业区白林部分划归西林区,又有横山干校沟从南岔区(局)划入,施业区面积变为184 949公顷。1976年黑龙江省二类森林资源清查,林木蓄积为13 809 435立方米(含人工林117 519立方米);森林覆被率达60.3%。在林水蓄积中,幼龄林占4%(含人工林0.9%)中龄林占40%,成过熟林占56%;针叶树种占27%,阔叶树种占73%;红松占总蓄积的5.1%。1968年至1976年,年均林木消耗量409 198立方米,枯损量135 272立方米;年均生长量220 596立方米。
1977年至1981年,年均林木消耗量424 387立方米,枯损量122 549立方米;年均生长量221 212立方米。 1982年至1983年,黑龙江省林业区划委员会组织林业区划调查(以1982年为底数),林木蓄积为13 100 313立方米,(含人工林294 900立方米);森林覆被率达70.5%。幼龄林占5.9%(含人工林2.4%),中龄中林占53.1%(含人工林占0.2%),成过熟林占41%。针叶树种占27%,阔叶树种占73%。红松占总蓄积的6.7%。
1982年至1985年,年均林水消耗量395 601立方米,年均枯损量45 011立方米,年均生长量299 037立方米。(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