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人口自然构成
第二节人口自然构成
一、民族
1948年至1952年,辖区仅有汉族、朝鲜族及回族人口聚居。1953年后,陆续有满族、,蒙古族人口迁入。1964年,区(局)总人口31 330人。其中,汉族30 092人,占96.05%;回族877人,占2.8%;朝鲜族174人,占0.56%;满族133人,占0.42%;蒙古族53人,占0.17%。壮族1人。
1982年,总人口47 470人。汉族45 016人,占94.9%;回族1 702人,占3.6%;朝鲜族251人,占0.5%;蒙古族142人,占0.3%;满族353人,占0.7%。壮族6人。辖内回族人口比较集中,主要聚居于区(局)址的奋斗、团结、金山居民街道内和抗大农场。其它民族分布范围广泛,散居区(局)各居民点。(见附图)(见附图) 二、性别
1957年,区(局)总人口中,男6835人,占52.2%;女6 260人,占47.8%。以女性为100的性比例为109.2。
1964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男16 753人,占总人口的53.5%;女14 577人,占总人口的46.5%。以女性为100的性比例为114.9。
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男23 830人,占总人口50.2%;女23 640人,占总人口的49.8%。以女性为100的性比例为101。(见附图)
一、年龄
1964年统计,区(局)人口平均年龄(序列中间值)为22.7岁。其中,65岁以上老年龄人口539人,占总人口的1.7%;15岁以下的儿童人口13 806人,占总人口46.2%。少年儿童人口与老年人口比例为3:1。平均人寿55.8岁,最高人寿达91岁。
1982年,平均年龄(序列中间值)24.5岁,比1964年增l.8岁。其中,65岁以上老年龄人口1 348人,占总人口的2.8%,比1964年增150%;,15岁以下少年儿童人口17 100人,占总人口的36%,比1964年增23.9%。少年与老年人口比例为11.6:1。平均人寿58.4岁。最高人寿99岁,比1964年增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