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建局关的采伐
第一章采伐沿革
第一节建局关的采伐
一、日伪掠伐
1940年春(伪满康德7年),佳木斯至南合铁路建成通车后,日本膛野林产组合(俗称伐水柜头)、关林林产组合、东帮林产组合、近膛公司(原名三江公司)和满洲铁路株式会社大仓组等伐木组织,以桦阳为经营基地,进入区(局)境内,沿大丰河与场旺河推进掠夺木材。其中,满洲铁路株式会社大仓组进修铁路(汤林线南岔至西林路段)边进行掠伐。1945年,腾野组和近腾公司分别由三号螳螂沟,丰茂馒头山,推进到丰岭狼宅沟;关林组从四号闸,开进丰沟六号间,又迁至丰茂摊阳沟;东帮组由五号闸进入丰林东二沟,满洲铁路株式会社大仓组从榆林沟口延伸到了与西林交界的49公里处。在整整5年的时间里,共掠伐境内优质木材1164 000立方米,消耗森林蓄积3 492 000立方米。其中,畅旺河沿岸被掠伐874 000立方米,消耗森林蓄积2 622 000立方米。
日本伐木柜头采伐的伐区由汤原县营林署划拨,掠伐的木材经营林署交归满洲林业株式会社出售。每个伐木柜头有劳工(当时称“苦力”)和套户400至1O00人不等,内设大枢头(日本人)、二柜头、大把头、二把头,实行层层下包(即,伐水柜头从营林署包下木材采伐数额,再与大把头签订包工合同,大把头又转手下包二把头或小把头)的形式,以欺压强制手段,组织劳工进行生产作业。采伐完全采用技大毛的粗野方式,漫山挑选优质木材,哪棵方便采哪棵,树倒方向顺其自然,不管砸毁多少幼树,采伐树种以红松为主,只有少量的云杉,再就是黄菠萝、水曲柳等军需材种。近腾公司只采红松、黄菠萝、水曲柳。日本各柜头将伐木径级一律限制在30公分以上,造材件于多为4米、5米规格,也有少量8米、12米的。一般树木只能出1至2节件于。日本柜头对木材质量要求非常苛刻,稍不合格便不验收。劳工在采伐前,首先用大斧敲击树干,、在无空洞和异声的情况下,断定可造出1节好材后,才能下锯。在造材时,一旦发现铁眼、虫眼、有腐朽等,随即抛弃。伐木以大肚子锯为主,仅有几个朝鲜族劳工使用弯把手锯。统是站立平身放树,裸露的伐根均在1米以上。据不完全统计,日伪掠伐期间,各伐木点平均每公顷遗弃木材120立方米,损失浪费十分惊人,造成林内卫生环境极度恶化。
各伐木柜头的劳工,多由沈阳、哈尔滨、佳木斯及附近县、镇或农村抓派而来。也有从山东、河北等地廉价招募的贫苦农民。而套户则多由汤原县营林署从省内各县摊派进山的。这些劳工、营户在南岔下火车,临进山时,还要经南岔警察署严格检查,发放“特殊地区定期居留证”,以防入境后逃跑。他们常年居住地窨子,吃橡子面或棒子面,遭受劳累痛苦折磨,过着非人的生活。每年,平均1个大把头包采木材5 000至10 000立方米,每交给日本柜头1立方米木材,可得8至12元,而伐木劳工和套户生产1立方米木材,仅由把头付给1元左右的工钱。其中,还要扣除工具费,伙食费以及所借的“铺垫”(予支的费用额),加之日本柜头,大、小把头的欺榨,山林警察的敲诈勒索,使很多劳工入不付出。有的套产下山时,竟把自已的牲畜赔上抵债。
二、鹤岗矿务局的采伐 1948年,鹤岗矿务局急需一批矿柱材恢复矿业生产,建立了鹤林采木场。在12月份,从鹤岗西北30公里(采木场址)越过丰林大岭铺设一条大铁运输线,由佳木斯市有关部门招集伐木工人及马套子,在境内丰林地界开始了木材生产作业。至1951年,随着伐区作业点的延伸,又在丰林五家于南沟,新一段和东二沟铺设3条小森铁岔线。鹤林采木场建场后,年均投入劳力5 400余人,机车4台,火车皮57节,共运回木材43.3万立方米。
1949年2月,根据第四野战军司令部指示,为解放军渡江南下,承担完成了100 000立方米军需水材生产任务。
由于鹤林采木场招用的伐木工人多数是城镇市民和乡村农民,不懂采伐操作技术,在采伐作业中凡是合乎坑木径级以上的树木一律砍伐,形成了大面积皆伐,加之,延续大肚子锯采伐方式,工具落后,代根均超过60公分以上,森林资源消耗过大,年均达206 700立方米。 1950年4月13日,受到东北人民政府的通报批评。翌年9月15日,因作业点地界划归伊春管辖而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