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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汽车运材

第三节汽车运材


  1940年冬,日本近腾公司利用大陆公司修筑的丰茂至桦阳,大荒沟(岔巴气)至桦阳2条季节性简易公路,投入日本的6轮汽车10余台,向桦阳车站装运原木。到1945年,共运出水材4万余立方米。
  建局后的1953年10月,国家林业部投进捷克T一111型达脱拉汽车64台。11月开始抢修北海(丽林)冻扳道,投入汽车进行原水运材。当时由于驾驶人员对达脱拉汽车性能不够熟悉,到年末,总共51天,仅运输水材9212立方米,每日平均产量181立方米。翌年冬,东北森林工业总局副局长张子良陪同捷克专家苏乃克,德罗希,前来考查汽车使用情况,对局驾驶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使驾驶人员较快地掌握了达脱拉驾驶技术。当年普遍实行伸缩法摘挂拖车,方便了驾驶,装车,卸车。并根据保养、修理、运行等环节,在丰丽大岭和机运车间东山建立了停车检查站,严格了车辆检查手段,减少行驶事故和机械故障发生率,使运材效率明显提高。当年完成运输任务92959立方米,台年产量1576立方米,每立方米成本降至13.02元。机械完好率达85%。 1954年至1956年,汽车司机奚振玉,连续3年坚持车辆保养维修,实行人机满勤,安全行驶3.4万公里,降低单车成本1000元,被选为全国劳动模范。
  1956年11月,北沟丽林公路通车。翌年,台年运材效率达2664立方米,比冻板道运材提高近1倍。从1956年,丽林伐木场试行原条运输生产,到1964年,年均产量18874立方米,占木材运输总量的17.2%。
  1958年,根据木材生产跃进计划要求,实行了“四定三包一保”作业法(定点、定车、定趟次、定产量;包车、包场、包任务;保安全),同时,推广内蒙古经验,实行汽车长列化运材,每台汽车增挂3节至5节拖车。当年运输原条、原水123324立方米。翌年,增至182475立方米,实行汽车长列化运材,虽然比单车挂拖车平均提高载量2至3倍,但因受道路宽度,坡度,曲线半径和装车场条件限制,事故发生率较高,到1960年停止。1965年南沟(白山)公路建成后。实行常年汽车原条运材生产,投入43台达脱拉汽车昼夜不停,双班拉运,完成了11个小工队32万立方米的生产运输任务,台年产量达8334立方米。1963年,由于过去长期采用空返汽车挂带拖车的办法上山场,经常出现半路丢拖车事故,局生产科科长解世昌,同部分司机、助手、修理人员研究了拖车上大车的办法,即在汽车空返时,用绞盘机将拖车装至汽车车体上(又称吊拖车上大车),拉运拖车上山场,既避免了半路丢拖车事故,又减少了拖车轮胎磨损,使拖车轮胎提高使用寿命1倍。到1966年,达脱拉汽车增至56台,全年运材384911立方米,台年产量8103立方米。
  1067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各项管理制度遭到破坏,木材生产运输形成拼机械、排人力、拼消耗的状态。1969年,提出了“多拉快跑保趟次”的口号,以增加牙包和轴轮的方式试改大载量运材汽车。将2牙包3轴10轮的达脱拉改成4牙包5轴22轮“九大一号”和5牙包6轴26轮“大团结”车各1台,统牵引双轮拖车改成的4轴拖车运材,其中,“九大一号”趟次装载运输木材72立方米,“大团结”达81立方米。结果,因路况及桥梁抗压力不适,危险性大,仅运材70余趟次,便停止不用了。
  1977年,随着各项管理制度的恢复,提倡爱机、保机,通过实行运材计件工资和修理人员计时工资加奖励的办法,把提高机械利用率同司机、助手、修理人员经济利益挂钩,调动了爱机保机、搞好木材运输的积极性。当年投入汽车39台(解放牌车4台、148型车35台),完成木材运输任务265102立方米,机械完好率达85%。
  1981年,开展了以“三定一保”为内容的小指标竞赛活动,即定产量、定质量、定成本,保证安全生产。以包车组为核算单位,用百分制的办法进行考核评比,进一步推动了运材生产的开展。当年共投入汽车40台(140型车5台、148型车30台、美国产准将牌车1台、解放牌车4台),完成运输任务216161立方米,台年产量比1976年提高31.6%。
  1984年,在司、助人员中实行以单车核算,包设备、包成本、包费用、包效率为内容的承包责任制,以每台车3.83元综合成本核算包干费用,按月结算,节余原材料按“5:5”分成。到1985年,年均投入汽车51台(解放牌车2台,140型车35台,148型车13台,美国产准将牌车1台),完成木材运输任务209114立方米。年台产量达4906立方米。(见附图)(见附图)(见附图)(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