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编 营林生产
第六编 营林生产
区(局)营林生产始于1956年。当时,育苗生产和植亩造林规模较小,以荒山荒地造林为主,兼有部分皆伐迹地更新。1964年,确立“以营林为基础”的林业建设方针,森林培育重点转向采伐迹地更新。同时,结合学习、推广外地先进经验,逐步完备了采种、育苗、整地和造林的一系列技术措施和规程规定。到1965年,在加强更新造林生产的基础上,先后开展了人工成林抚育以及次生林改造生产。
文化大革命期间,刚刚有起色的营林生产遭到破坏。营林生产管理混乱,造林质量下降,面积保存率持续在30%左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营林生产逐步走上了稳步发展的轨道,各造林单位实行经济管理责任制和各种方式的承包责任制,把营林效果同劳动者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调动了营林生产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使造林面积保存率达到70%以上。
截止1985年,区(局)人工更新造林1300473亩,有效更新面积953437亩,已成林194970亩(包括人天混53400亩),迹地更新率达93.9%,皆伐迹地更新率达85.7%。大昆仑森林经营所从1958年以来,共造林167748亩,成为区(局)第一个实现造林10万亩的单位。局中心苗圃、大昆仑苗圃和丰沟苗圃被评定为省级先进苗圃。区(局)营林生产有了较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