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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调查设计

第三章更新造林

第一节调查设计


  1956年至1964年初,更新造林地的调查设计由各林场、森林经营所自行负责。各自由1名技术指导和6至9名工人,组成更新造林地调查设计小队,在荒山荒地、采伐迹地进行更新造林调查设计。采伐迹地按原区划的林班号确定更新造林地块面积。此期,冬林场、森林经营所年均进行营林调查设计1503公顷。
  1964年7月,更新造林地调查设计任务交由局调查设计队承担,按山形地势区划造林地面积,取代了接采伐迹地原林班号确定地块的方式。当年,局调查设计队设2个营林调查小队(有小队长2人,技术员5人,技工26人),共区划302个小班,总面积4670公顷。平均每个小班15公顷左右。翌年4月,局在各林场、森林经营所抽出部分人员充实了更新调查设计队伍。2个营林调查小队人员达51人,技术员增到11名。
  1968年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打破更新造林调查设计常规,。简化程序,调查设计资料改成一图一表(造林地面积区划图,树种、株数设计表),工作质量下降。至1975年,年均区划造林小班430个,调查设计造林地3444公顷。
  1976年,各项工作制度恢复,突出了技术管理。1979年后,平均每年投入30人。年均区划小班614个,调查设计造林地5120公顷。平均每个小班面积4至6公顷。小班面积最小为1公顷,最大为15公顷。
  更新造林地的调查设计,每年从4月开始,到7月份结束。设计资料于秋整地前1个半月报局资源科、营林科审批核准后,下达各生产单位组织力量完成。(见附图)(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