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植苗
第三节植苗
一、更新植苗造林 更新植苗造林多在春季进行,无固定日期。气温高的年分4月中旬开始,气温低的年分往往推迟到4月末进行,一般历时20至30天完成。
1957年春,昆仑、荒沟森林经营所在前一年的整地地块进行首次人工植苗造林,共栽植落叶松3799亩,樟子松1301亩,平均株行距1.5米X1.5米,每亩植苗226株,造林面积保存率为28.2%。
翌年4月25日,原丰峦林场、胜利林场和大昆仑林场和小昆仑林场组织600余人进行人工植苗,栽植红松、落叶松、樟子松等针叶树种20505亩,占全局植苗造林总面积的62%。而红松因受害严重和立地条件不适,几乎全部死亡,第3年重新造林。
同时,在丰茂林场、青年林场进行杨树插条造林14535亩,由于插穗选取不当,地温条件不够,几乎全部失败。
1960年,受重采轻育思想的影响,各林场在春季造林中,临时组织大批人员搞突击会战,一哄而上,只要求完成指标数量,忽视造林质量,结果造成植苗成活率偏低,面积保存率仅达3.5%。
1962年,随着丰沟、卧龙河等森林经营所的建立,营林队伍的扩大,各营林单位均配有营林员和驻林场、森林经营所技术员,加强了技术管理。在春季造林前.局成立“春季更新造林指挥部”,由主管营林的副局长任总指挥,营林科及其他有关科室负责人任委员;各基层生产单位成立春季造林领导小组,由党、政领导任正、副组长,段队领导及有关人员为组员,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于4月中、下旬适时进行植亩造林。当年,白山、丰林、大昆仑、丽林林场和丰沟、卧龙河、丰岭、金山森林经营所等单位历时20天,完成更新植树造林任务6875亩,植苗2061千株。其中,落叶松5038千株,云杉103千株,落叶阔叶混交305千株。其余皆为红松。后经普查,保存面积达3735亩(含人天混420亩),保存率54.3%。比历年植亩平均保存率提高22.19%。
1964年,经过贯彻“东北内蒙古林业企业工作会议”精神,推广翠峦、东风、新青等林业局的先进经验,确立了以营林为基础的思想。每年由林业局,林场、森林经营所层层举办学习班,进行技术培训;抓好地块、工具、苗木的落实。实行定保责任制,按人分带挂牌植苗。突出了质量检查验收。到1966年,年均造林30189亩,平均保存率达44.76%。
从1969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又出现造林大会战形式,每年出动职工、家属学生万余人造林,“大帮哄”的形式化比较严重。1970年至1974年,由于造林人员责任心不强和技术水平参差不一,平均面积保存率仅达27.8%左右。
1975年以后,林业局提出每年人工更新造林10万亩。由局党、政领导亲自指挥,开展造林会战。各造林单位动员一切能参加造林的人员参加大会战。由于造林面积突然加大,苗木供应不足,致使部分不满苗龄的苗木或弱苗、病菌上山,造林成活率降低,面积平均保存率仅为18.3%。
1977年,停止造林大会战,年更新造林任务调减至4.7万亩。但每年春季,仍有部分家属、学生和知识青年参加造林。1978年春季造林中,局党委抽调机关干部件人,组成9个工作组,分赴小昆仑、东方红、白山、丰岭、丰林、丰茂林场和大昆仑、丰沟、育林森林经营所,指挥造林,参加造林,及时纠正造林中出现的问题,并肯定和推广了大昆仑森林经营所重点把住苗木关、栽植关和验收关的做法,推动了造林工作的开展。(见附图)
1979年4月,丰沟森林经营所、丰岭林场等单位把任务下达到各工组,实行定保合同制。植劳成活率达不到要求,扣发20%的工资,严重者另行罚款;返工和补植不支付工资;超过规定的合格率每株奖人民币0.03元。同时,又学习翠峦林业局的经验,对工组和个人实行了七走五保(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工具、定树种、定株数、定工资,保清林割带、保整地、保栽苗、保抚育、保质量)合同制,调动了营林职工的积极性。当年,造林成活率上升到80%以上。
1980年,林业局针对以前植亩造林面积保存率较低的情况,进行总结反思,找出造林工作成效不佳的7条原因(一是思想上不适应,二是经营方式不适应,三是机构设置不适应,四是营林队伍不适应,五是管理制度不适应,六是经济制度不适应,七是责任制度不适应),结合实际提出管理体制改革措施,将营林生产的集体负责制变为专责制,把森林的经营效果同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白山林场实行沟系划分责任制营林区,由营林工队或知青队专业承包,按林班包到工队(组),按作业小班包到个人,采取定额制、制约制、奖惩制等办法,使更新造林合格率达到98%,造林成活率达95.3%。另外,还对一些零星分散的和不便于集中造林的地块分包到户管理,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1981年,局植苗造林综合成活率达97.66%,经黑龙江省林业总局评比,列全省第一名。
1984年,大昆仑森林经营所实行了国有林地分户经营承包。建立营林承包户106户,自费造林产3户。其它林场、森林经营所也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实行了营林责任制。全局更新造林植苗成活率和保存率有了很大提高。
1985年,全局植苗造林55676亩,普查后面积保存率达100%,为植苗造林有史以来的最好水平。是年,大昆仑森林经营所第一个实现营造人工林10万亩,被区人民政府授予“育林十万亩”牌匾1块。
二、团体义务植苗造林
(一)青年团员林
1959年5月4日,为纪念“五·四”运动40周年,局团委组织团员、青年300余人,在北山石人沟的荒山空地营造“青年团员林”。这是建局后首次有组织的义务植苗造林活动。团员、青年们植树热情高,当日清晨很早就到达造林地,为节省时间,自带午饭,天黑之后才收工。翌日,部分单位职工给团员、青年们大力支持,派人协助造林,出车接送人员、苗木及所需物资。两天共栽植红松苗13000余株。此后两年都以相同模式造林。但由于造林后抚育管理没有及时跟上,到1985年只保存40%的造林面积。
1981年4月21日,区团委组织地区21个单位的团员、青年1000余人。在场旺河南岸,沿河堤进行场、柳插条10000余株。后因管理看护不当,大部分插条被过往行人与散放牲畜踩倒而死亡。到1985年只成活10%左右。
(二)一青少年林
1979年,为响应全国、省、市青年造林大会号召,结合纪念“五·四”活动。区团委动员、组织区局2471名团员和青少年开展春季营造青少年林活动。造林前,召开誓师大会,并请局营林科负责同志做技术指导。从4月24日至5月25曰,先后在各林场、森林经营所的造林地和区(局)址可进行植树绿化的场所栽植红松、落叶松等苗木18365亩,四旁绿化树木26700株。育林森林经营所的青年、团员在年年造林不见林的北山变电所后山栽植红松南水1000余株,当年成活率85%以上。
(三)共青团联营林
1985年4月6日,共青团区委组织团员、青年和学校师生,与部分企、事业单位联合营造林“共青团联营林”。全区有10个单位参加,达1640人。在道路两侧、镇郊空地造林820亩,栽植红松、云杉、樟子松、落叶松、杨、柳等树木236400株,成活率90%以上。 (四)民兵林
1976年,区武装部号召全区民兵,积极参加春季造林和城镇绿化活动,要求每人每年植树5至6株,并保证成活。到1985年全区民兵平均每年植树3000余株,民兵林面积140余亩。是年4月,区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56人在团结街,长达600余米的居民住宅区主要巷道两侧栽植垂柳250株,并设置了防护设施,适时浇水、除草,成活率达98%。
除上述4种特殊形式的造林活动外,每逢重大会议或有纪念意义的日子;区(局)党政领导还带领机关干部在全区各地栽植风景林木10000余株、防护林木11750株,对区(局)的植树造林活动起到了推动作用。(见附图)(见附图)(见附图)(见附图)(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