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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生活用品

第二节生活用品


  一、服装
  1948年至1955年,镇内有学习村服装厂1家和个体裁缝店3家。
  1956年手工业生产综合社成立后,将原学习村服装厂和个体服装店吸收入社,成立手工业被取社。有从业人员9名,脚踏缝纫机7台,进行带料加工各种服装和承做森工局劳动保护用品。到1966年,人员增至21人,年均产值为0.8万元。1968年至1971年,被服社人员增至43名,为伊春市百货批发站批量加工服装,兼营带料加工码边、裁剪、订做项目。年均产值11.8万元。1975年初,被取社不慎发生火灾,烧毁缝纫机、码边机、电剪子及部分衣、布料,折合人民币3万余元。翌年春,被服社从手工业生产综合社中分出,改成金山屯区服装厂(仍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共有职137人,固定资产7200元。1978年,区服装厂与手工业生产综合社联合建成砖瓦结构厂房,营业面积120平方米。1980年,创产值29.5万元,实现利润3000元。 1982年以后,由于服装加工厂家增多,区服装加工厂加工生产量逐年减少。到1985年,全厂职工23人,脚踏缝纫机、码边机等机械设备24台,年均产值1万元,利润4000元。
  1980年11月,区(局)与大连呢绒服装厂大连染印厂签订联合建立“大连呢绒服装厂金山屯分厂”的协议。翌年3月,金山屯分厂正式建成。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由贮木加工厂、商业科联合管理。全厂职工53名,配备电动缝纫机32台。大连呢绒服装厂提供布料,进行技术指导,生产各式西装、中山装、老年装、童装。一部分产品由当地商业部门经销,另一部分推销伊春、白林、南岔、铁力等地。与此同时,还办理其它带料加工,订做业务。当年实现产值3万元。
  1985年,大连呢绒服装厂金山屯分厂,共有职155人,电动缝纫机31台,脚踏缝纫机2台,码边机3台,电剪子、电锥子等其它设备39台(件),年产值4万元。由于市场疲软,产品积压,年销售额仅1.8万元,亏损l.6万元。
  1981年后,在区(局)陆续成立个体服装店39户,从业人员47人,固定资产3万余元;年营业额5万元,上缴利税2000元。
  二、水器
  1963年,区手工业生产综合社成立木器加工服务部。有水13名,无固定厂房,主要依靠带料加工衣箱、衣柜、方凳、锅盖、面板等日常民用小木制品。到1968年,年均产值1100元。 1969年,招收水工27人,借用林业局一栋板夹泥简易房做厂房。增加了卷柜、办公桌和学生桌椅及民用木制家具等加工项目,年产值8000元。1970年至1974年,先后建起一面砖砌。三面板夹泥的加工车间厂房和砖瓦结构的油漆车间厂房各1所(总面积420平方米),购置手压刨床、自动刨床、倒卯机、开掉机及圆盘锯等设备7台,木器加工生产方式发展到半机械化作业,年均产值增至3.3万元。
  1975年,水器加工厂从手工业生产综合社中分出,成立水器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面向市场,以销定产。年初签订合同,根据合同安排全年的大批量生产计划;小批量生产,随时签订合同,定量生产。同时,也进行带料加工。当年,全厂有职119人,年产值5.7万元,实现利润1410元。1977年至1982年,相继扩建厂房,建成锅炉房、产品库房(总面积达309平方米),增置电动打眼机2台,手压刨1台,水旋床2台,年均产值达14.2万元。翌年,建起大带锯厂房,安装跑车带锯机1台。全年创产值17.2万元,实现利润5084元。1985年,木器厂有职工37人,锯机、机床等设备13台。厂区占地总面积4500平方米,厂房面积969平方米,固定资产10.5万元。生产产品主要有建材(门套、窗套、门扇,窗扇、灰条子等),小材(板方、包装箱板等),办公用具(办公桌、椅子、卷柜、书架、学生课桌、学生椅凳等)和水制家具(写字台、大衣柜、碗厨、电视柜)等4个系列,40多个品种。年产值增至20万元,实现利润3000元。
  三、白铁
  1956年,手工业综合社开设白铁加工门市部,从业人员3人,加工洗衣盆、炉桶子、水桶等日用品。至1966年,年均产值为820元。1967年,产值上升到1100元。1970年后,产值逐渐增进,到1982年,年均产值2700元,利润280元。1983年后,由于个体由铁加工铺(店)增多,综合社白铁加工门市部仅剩1人。1984年产值仅达900元,年底停业。
  1983年至1985年,区(局)先后成立个体白铁加工铺(店)6个,从业人员6人,年总产值2.5万元。上缴利税1200余元。
  四、铁锅铸造
  1970年,区手工业综合社根据伊春市手工业管理局指示,筹资15600元,从佳木斯购置锅模74套,建立铸锅厂1个。1970年至1971年,共生产民用铁锅2万余口。产品由伊春市二轻局生产资料站收购,销售。后因工艺落后次品多,亏损总额达28600元,于1971年底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