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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粮油食品

第三节粮油食品


   一、粮油
   1971年初,伊春市粮食局投资45万元,为区(局)粮食部门建立1座生产标准面粉的制粉车间,车间厂房为砖瓦结构,面积600平方米,安装制粉机6台,设计生产能力:日加工原料20吨。翌年投产,配有职工65人,(包括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共加工小麦1747吨,生产面粉1401吨,年人均劳动生产效率7123元,工业产值46.3万元,亏损9.5万元。 1974年,增建制油车间,与制粉车间合成大丰粮食分局油粉加工厂。制油车间,设计能力为日加工原料30吨,共配备职工39人。新建砖瓦结构厂房面积800平方米。安装榨油机,蒸炒机及软化锅、压油机、破碎机等机械设备6台。当年建成投产。到年末,粮食分局油粉加工厂共生产豆油205吨,出油率为11.63%,吨加工成本795.61元;生产面粉1393吨,出粉率77.22%,吨加工成本99.35元。全年产值为99万元,亏损5.9万元。翌年,油粉厂生产面粉2127吨,吨加工成本降至81.90元;生产豆油482吨,吨加工成本降为406.85元。时有职工107人,年人均劳动生产率达16813元,创产值179.9万元,实现利润17.9万元。1978年,油粉厂建立建全了各项岗位责任制,调动了职工生产积极性。当年,年生产面粉2812吨,豆油447吨,面粉吨加工成本为37.46元,豆油吨加工成本240元,年人生产效率18026元,创产值209.1万元,实现利润11.1万元。 1981年6月,由于面粉生产产量低、质量差、成本高等原因而停产,油粉厂变为制油厂。当年,制油厂共有职工58人,年产豆油542吨,产值210.2万元,实现利润5.6万元。1984年,伊春市粮食局停止调拨加工原料,油厂由计划生产型改为生产经营型,自己“找米下锅”,并缩减职工11人,年生产豆油306吨,人均劳动生产效率20750元,完成产值99万元,实现利润1.6万元。翌年,由于加工原料不足而停产。(见附图)(见附图)   二、食品
  (一)糕点及酱菜
  1958年建立物资科所属国营食品厂,有职工78人,厂房面积60余平方米,设立糕点、酱菜两个车间。通过粮食、商业部门供应或物资部门购买调配所需原料,生产饼干、面包等食品及酱油、食醋调味品。产品由商业部门经销、并对外办理批发。建厂初期,生产方式较为落后,饼干、面包等食品,皆由手工和面、制做,木拌烤炉烤制;酱油、食醋调味品是自然菌发酵,产量较小。1969年,食品厂归属商业科,共有职工25人,新建砖瓦结构厂房400平方米,购置和面机1台,增加了蛋糕、桃酥及方型、园型饼干品种,年产糕点10万公斤。1978年,建酱菜车间砖瓦结构厂房400平方米,增加了咸菜、豆瓣酱等生产项目。
  1981年后,糕点车间增置电烤炉、饼干机等设备,在生产大众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类食品的基础上,又推出月饼。寿桃等节令食品、同时加强了全厂职工的技术培训,先后派员到南岔、带岭等地参观学习,使产品产量、质量有了大幅度地提高。到1985年,食品厂现有职工43人,固定资产4万元。年产蛋糕、方糕、八裂饼、香仁酥、桃酥、长白糕、乳儿糕、寿桃、月饼和面包等食品10几个种类,达20万公斤;生产酱油、豆瓣酱等15万公斤。全年创产值30万元,实现利润8000元。
  从1979年,区(局)4个粮油供应店分别设立青年集体熟食店,由粮店自行供应原料,加工油条、面包,油盐饼、豆馅饼、酥饼等人们日常所需食品和月饼、元宵等节分食品。各店平均年产量7至8万公斤,产品除向个体户批发外,其余自销。
   (二)豆制品
  1949年到1955年,镇内仅有个体豆腐房1家,主要以手工加工水豆腐。1954年,局成立豆腐房配有职工6人,毛驴拉磨,年加工大豆7.5万公斤,生产水豆腐8万公斤左右,干豆腐4万余公斤(每公斤大豆可出水豆腐3.2至3.6公斤,干豆腐0.8公斤)。年产值4000余元。到1965年,先后转交手工业社、运输社等集体单位经营。1966年至1968年,由金峰农业生产大队经营,安装电磨1台,从业人员8名,年均加工大豆21.4万公斤。1969年。豆腐房归入商业部门经营,称豆制品加工厂,从业人员9名。1977年,豆制品加工与肉食加工合并。购置了电磨、熏烤锅等设备,增加了五香豆腐卷产品加工。到1985年,从业人员11名,年均加工干豆腐7.5万斤,水豆腐8.7万斤,五香干豆腐卷1000余公斤。年总产值3万余元。
  三、肉食品
  1963年,商业科批发部成立肉食加工厂,有职工15人,灌肠机1台。平均日加工高温肉1000公斤,下水100余公斤,香肠50余公民。1977年与豆制品加工厂合并后,有肉食加工人员13人,购置了熏肠炉、绞肉机等设备。日产高温肉260公斤,香肠1000公斤,猪下水75公斤, 1979年以后,高温肉加工停止。1985年,肉食加工从业人员16人,设备4台,加工香肠、小肚、猪头肉、猪下水,年产值5万余元,亏损1.5万元。亏损额由国家补贴。
  四、冷饮
  1958年,商业科建立冰棍厂,有职工12人,简易厂房面积50余平方米,几口大缸和铁锅,采用冰块冷凝的手工操作方法季节生产冰棍。每年5月至9月一个生产期,生产冰棍40至60万支。1970年职工增至20人,建板夹泥车间厂房120平方米,购置小冷冻机1台,年生产期产冰棍100万支。 1982年,有职工28人,建砖瓦结构广房250平方米,购置冷凝机2台,立式夹层锅、冷冻箱。雪糕机务1台,生产方式由手工作业转向机械化作业。至1985年,冰棍厂职工达35人,年均产量稳定在400万支左右,年均产值达20万元,实现利润2.7万元。
  1982年,商业科建青年集体冷饮厂1处,安排青年60人,有砖瓦结构厂房400平方米,配备冷冻机2台,雪糕机1台。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管理体制,当年5月至9月,生产冰棍300万支,产值15万元。1985年冷饮厂人员减为47人,经过制度管理,年生产期产冰棍450万支,产值21万元,实现利润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