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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编 基本建设

第十一编 基本建设


  建局前,境内仅有俄人遗弃的几十所木刻楞住宅,加上金山屯车站的2所水板房,总面积不超过2400平方米。而今建局34年来,共建筑各种房舍474186平方米(内含农场公建、农业村屯自建房舍17070平方米),修筑道路674.3公里。区(局)已发展成为以林为主,工、农、商务业并举的政企合一体制的林区小城镇。
  建局初,房建工程多为草泥拉及板夹泥房舍。1974年至1076年,转入长久性砖瓦结构房舍建设阶段,各项公、民用建筑,文化、卫生福利设施益见完备。1972年后,开始了草泥拉、板夹泥旧房舍的倒建改造工程。到1985年,砖瓦结构房舍占房产总面积的83%。
  1956年,开始公路工程建设。1965年南沟(局址至白山公路)建成后,区(局)木材生产水运改汽运,促进了林业、工商、农业及其它各业的发展。
  1967年至1968年,伊南公路、伊鹤公路建成后,沟通和便利了伊春、南岔、鹤岗等地区之间的交通运输。1966年建成的东方红大桥与1972年建成的金山大桥,为区(局)连结内外之交通枢纽。东方红大桥全长280米,横跨场旺河,气势宏伟,是伊春林区著名的桥梁之一。金山大桥,全长108米,双曲拱桥基,造型奇特精巧,又为较罕见的水泥大桥。
  建局以来,区(局)陆续开展部分自用材建材生产,以保证某些建筑材料的供需。1960年以后,开始以机械建材生产代替手工作业,提高了生产效率。到1985年,区(局)已有全民、集体专业建筑施工单位4个,季节性施工单位15个,增置推土机、汽车(包括翻斗车)、压道机、垂直龙门吊、混凝土搅拌机等设备79台(辆)。年施工生产能力达6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