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设计施工及验收
第三节设计施工及验收
一、设计
建局初期,房建、建安、道桥设计全部外委,大多使用伊春林业管理局设计队设计的标准图纸。1965年以后,随着基建工程处、局调查设计队技术人员的增加,逐步形成了设计队伍,到1969年,陆续开展了运材公路支、岔线,家属房及小型桥梁的设计业务。
二、施工方式
1959年前,筑路靠肩挑上篮,锹挖镐刨施工;建房凭斧、刨和大铲,完全是手工作业。
1960年,筑路开始增添压道机。1966年后,采用推土机开创路面,投沙石土料,翻斗汽车运输。1968年后又采用油锯打路影,实现了以机械化为主,人力手工为辅的施工作业方式。1957年至1974年,房建、桥梁工程建筑,相继使用圆盘锯、带锯制材,以手压刨、开榫机制做门窗、梁架等工件;利用搅拌机拌搅水泥、白灰,卷扬机倒运砖瓦、水泥,较大地减轻了劳动强度。(见附图)
三、工程验收 1954年至1978年,每项工程竣工后,由基本建设管理部门牵头,协同设计部门,施工单位负责人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实地检验,签署验收意见。
1982年以后,随着基本建设任务的加大,验收技术标准的规范化,区基建科成立技术质量监督站,设5名工作人员(3名兼职),专门负责工程验收。每项工程竣工后、要进行全面的数据测算检验和重点部位的试验或化验认定,重点工程实行了“竣工一道工序,验收一道工序”的办法。凡是不经质量监督站签定验收手续的,银行一律不办理工程结算。(见附图)(见附图)